1. 小癞子
这个从电影一开篇,就在逮机会逃跑的小孩,一句“小癞子又跑了”,道尽了他是个逃跑的惯犯。
随着戏班剧情展开,我们会看到小癞子的日常,就是没完没了的犯错,无穷无尽的挨打。
小癞子,就是那种资质较差,童心未泯,有点调皮捣蛋的孩子,所以他挨得打比谁都多,逃跑的心思比谁都强。(除了小豆子)
他不爱唱戏,总向往外面的世界,可他的人身自由不属于自己,冰糖葫芦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最高向往。
说到童心和自由,戏班其他孩子又何尝不是呢。当小癞子引诱大家打开院子的大门,一瞬间所有孩子都呆住了,眼前五颜六色的风筝如同美丽的幻象。
门内孩子们眼里是深深的渴望,却不敢违背规矩踏出门槛一步。这一刻,门内外孩子们的童年,对比是如此强烈。
小癞子偷了小豆子枕头底下的仨大子儿,吃上了糖葫芦,舍不得吃完的,小心翼翼揣在怀里。
看戏的时候,小癞子哭了,原来台上的角儿那么风光,工夫那么好,资质愚钝的自己跟成角儿之间,隔着多么遥远的距离啊,只剩下无数顿的痛打。
扪心自问,自己真能有成角儿的一天吗?
小豆子拉他回戏班,他也乖乖跟着,只把借口推到小豆子身上,说自己一点都不怕。一如既往的虚张声势,透着深不见底的心虚。
终于回到戏班门口,见到人,一瞬间腿都吓得抖动。
眼看师父要把小豆子打死了,这次犯的错太大,恐怕真的要被打死了。
成角儿无望,挨打的日子仿佛没有尽头,眼前只怕就有一死。
匆匆吃完怀里的糖葫芦,也算没白来世上一遭,自行了断去吧。
小癞子就像我们生活中那些被揠苗助长的孩子,那些不被接受的、长期被暴力的学渣孩子。
他是《飞越疯人院》的主角,不能被“规矩”框住,只好走向灭亡。
2. 关师父
戏班在天桥演戏,小癞子逃跑,紧接被关师父被地痞刁难,说演的是下三滥的玩意儿,关师父束手无策只能求饶。
小石头拍砖解了围,戏班也得了赏钱,可回头就被关师父一顿打,理由是戏没演好,拍砖是下三滥的玩意儿。
孩子们起哄开了大门,小石头拦都拦不住,关师父却狠狠打他,说是他开门放人,戏班里不需要讲理,关师父就是最大的理。
小豆子回来,主动求打却不求饶,关师父威严受损,更是往死里打,气头上大刀一挥,要不是小石头躲开了,也就当场没了命,孩子们的命都是关师父的财产。
张公公看中了小豆子,关师父也心疼他,想让小石头跟着去,但也只能妥协,用小豆子的身子换来戏班的成功。小豆子执意要捡婴儿,因为内疚,只好随了他。
戏班总算成功了,合影的时候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就像是一家人,关师父也会慈爱的摸摸小豆子的脸,一日为师,终身如父。
小楼和蝶衣闹翻,沉迷玩乐不再唱戏,关师父急了,急他们浪费一身好工夫,白白糟蹋了京戏,召他们回来好一顿教训,用小时候的回忆点醒他们和好。
关师父走的时候,还在给戏班的孩子们教戏,白发苍苍的盖世英雄,亮相完毕,轰然倒地。
关师父的一生,京戏是他的饭碗,也是他的挚爱,徒弟是赚钱的工具,也是他的孩子。
他是《百鸟朝凤》的老师傅,是传统师徒制里的严师,中国传统技艺靠着他们一代一代手手相传。他也是乱世中讨生活的底层百姓,披荆斩棘的创业者,戏班里的暴君。
3. 豆子娘/艳红
电影开始,艳红带着小豆子去戏班,遇到曾经的客人出手调戏,艳红憎恶的推开那人的手,她不想在孩子面前玷污自己母亲的形象。
艳红给小豆子的头脸包裹得严严实实,今天之后,孩子就会有全新的身份和生活,千万不要让旁人知道他的母亲是个妓女。
抱着孩子看戏,笑得开心,一帮小子们看着皮实阳光,今后儿子也会是这样,希望他离开污浊的环境,不用再假装成女孩,做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不是养活不起,实在是男孩大了留不住。”
年轻的妓女不懂事,不小心当了妈,在妓院养孩子怎么会容易,但母性总有一份不舍得。正因为不舍得,才没有扔掉,假装成女孩子掩人耳目,勉强养到这么大。对外人总要声称这个女儿乖,私下又总得教育孩子,你其实是男娃儿,可千万记住了。
孩子慢慢长大,性别藏不住,迟早会穿帮,过了懵懂的年纪,自己的身份也难以掩饰,迟早遭孩子恨。
如今儿子像个烫手山芋,留着对自己是负担,对孩子也无好处。多想留都留不住了,为自己,也为儿子,不如给他找一个新前程,贫苦人家还能送哪去,戏班是最好的选择,有机会自力更生,不用给人家做牛做马。
儿子是六指,班主怎么都不收,性暗示都没用,只好狠下心肠,切了多余的手指。蒙上儿子的脸,不忍看他的眼睛,也不敢让他看见自己的残忍。冻冰的手,不如此刻硬下的心肠更冷。
哭嚎着,流着泪,无情的母亲把孩子送进戏班,孩子疼痛的叫喊充耳不闻,看着他血手画押,无情的母亲瞪大惊惶的双眼。
脱下身上还算值点钱的斗篷,轻轻披在儿子身上,再回望一眼儿子的背影,狠心扭头快步出门口,匆匆消失在大雪中。这一去,要坚决,早已下定了许多日夜的决心,此刻母子缘分已到尽头。
艳红在电影开头被客人骂作臭婊子,只因艳红不受他调戏,“婊子认钱,翻脸无情”,可说到底不过逢场卖笑,皮肉生意,一场财色交易而已。口口声声婊子无情的客人,不过是想不出钱白占便宜罢了。
艳红是《法外情》的母亲,贫穷,身不由己,苦苦挣扎在泥沼。身为母亲,希望孩子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也想维护自己作为母亲的尊严和体面。对孩子无情的抛弃,是她们为数不多的路里,可以给孩子最好的选择。这样的母亲,道是无情却有情。
4. 张公公
失去重要能力的男人,也向往女人,所以张公公有女眷,小豆子到卧房时,张公公和女眷衣衫不整,怪叫玩乐。
失去重要功能的男人,也羡慕男人,所以张公公会娈童,小豆子想撒尿时,张公公把珍贵的玻璃樽拿给他当夜壶。
“现在是民国二十一年。”“不对!是大清宣统二十四年。”
封建王朝拿走了张公公重要的东西,赐给他权势富贵,这让他对王朝忠心耿耿,从身到心的忠诚。当时代交替,王朝覆灭,曾经拥有的面临失去,已经失去的却不能重新拥有。
面对过去,有悔,面向未来,是惧。镜花水月的交界处,只有虚空一场。
到头来,曾得到的终失去,早已失去的却永不能再回来。
张公公是皇权的附属品,亦是牺牲品,他没有家更没有自己,作为皇帝的家奴,皇宫没了,他便什么都没了,只剩一条老命如蝼蚁,苟延残喘。
小豆子的虞姬身上,有老年张公公向往的一切。虞姬对王的忠心,女性的美貌,男性的身体特征,优雅的身段唱腔,贫穷低贱的身份,柔弱可欺的年龄,青春年少的向往。
5. 袁四爷
都说袁四爷是个戏痴。袁四爷爱京戏,懂行,研究得透彻。可袁四爷只爱艺术吗?非也。
袁四爷看中人戏不分的蝶衣,把蝶衣当成虞姬再世,捧他宠他,用各种珍贵物件博他喜欢。
但物件并不是白送的,要拿蝶衣自己来换。从一开始,袁四爷就一遍遍用戏剧里的珍宝引蝶衣入府,其中隐含之意不言而喻。
“尘世中,男子阳污,女子阴秽,独观世音集两者之精于一身,欢喜无量啊”
“你我之间不言钱,那个字眼实在不雅,自古宝剑酬知己,愿做我的红尘知己吗”
不言钱,是不让蝶衣用钱买剑,因为四爷不缺钱,蝶衣只能用其他来换。所谓不言钱,只是一场单向选择的交换。不过是利用了蝶衣对宝剑的渴望,使四爷有机会用“钱”来换得蝶衣“自愿”做他的知己。
所谓知己,又可是真的艺术上的知己,属灵的?酒后院中对唱,步履摇晃,戏不成戏,只有蝶衣的悲伤与虞姬共存,看呆了四爷。事后抱剑离开的蝶衣,妆容失色,面目苍茫,如同当年离开张公公府时的小豆子。
如果说袁四爷因虞姬而钟情了蝶衣,他对蝶衣可是真情?蝶衣与小楼闹翻后,曾与袁四爷厮混,当蝶衣以汉奸罪被捕,四爷眼中没有丝毫担心。这段其实有小楼被捕蝶衣的表现做了对比,菊仙来之前,蝶衣已经急着救人,菊仙来后,蝶衣气得是菊仙没照顾好小楼看他被抓,只是装样拿拿架子,他不在乎菊仙许诺是否为真,两人快速达成了救人共识。
而袁四爷气的是当初小楼不买他面子,不慌不忙地刁难,要找补回来。被菊仙威胁时,想到的是撇清自己的关系,所以出手救蝶衣,也是因为菊仙威胁拖他下水。
法庭上蝶衣拒绝说谎串供,袁四爷愤怒离开,“我走不走他都死定了。”语气中听不出一丝感情。
向来袁四爷眼中对蝶衣的渴望,不是粉丝对名角儿的崇拜,不是戏迷对艺术的赤诚,不是男人对爱人的痴恋,而是一个什么都不缺所以总觉得缺少些什么的人,对更好的玩具的占有欲。
袁四爷始终是清醒的,戏是娱乐,戏中人也是,他真心在乎的,是无论哪个王朝来临,权力如何更替,都能独善其身安享富贵,对国家与百姓的一切苦难,隔岸观火,宛若看戏,直到被押解在台上那一刻,他才恍惚感受到什么是人生如戏,第一次亲身入了戏,抬腿欲迈个台布亮相,已被乌泱泱的人群推搡下去,没有谁能成为人生这出戏的旁观者。
袁四爷爱戏,但最爱的是戏里雌雄同体的美,一如他爱观世音不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一切都是为自我中心而服务。他不满足于做个高级票友,而是把自己当成戏里的霸王,在现实里享受着做王的快感,仗着权势财富“打动”目标配合自己的演出。
没有了蝶衣,以后还会有下一个足够好的虞姬,袁四爷要的,是能让精神和肉体得到双重满足,经过国粹艺术锤炼,和动人故事加持的,高级Cosplay的玩物。
6. 小石头/段小楼
7. 菊仙
8. 小豆子/程蝶衣
电影中有这样一幕,蝶衣卧在榻上抽着大烟,那坤在双面绣屏风后念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娘,上信收到了吧?
儿在这儿一切都好,您不用挂念。
我师哥小楼,对我处处照应体贴,我们白天练功喊嗓,晚上同台演戏,跟过去往常一模一样。
外面世道虽不大好,不过我们只求平安,把戏唱完拿回包银,太太平平就是了。”
念毕,蝶衣让那坤把信寄到老地方——就地烧了。
那坤熟练地烧着信,一边回道:“这林黛玉要是不焚烧,那叫什么林黛玉呀?”
这一段,大概就埋藏了程蝶衣一生之悲剧的根源。
那一年,在天寒地冻的北平胡同里,幼童小豆子被母亲狠心切下多余的手指,血手画押卖于戏班,从此生离如死别。
那一根断指的意象,既是精神上的阉割,也象征了血脉亲缘就此斩断,乱世中多了一片随波逐流的无根浮萍。
倔强如小豆子,在受到戏班小子们的嘲笑后,烧掉了娘亲给他留下的唯一纪念物,从此只当娘是死了。
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
后来,蝶衣给娘写信,信里有戏、有师哥,都是他理想中的幸福,信的那一边,是理想中因为死亡才不得不抛下他的娘亲。
人活在世上,总得有点精神寄托,如此,我才是我。
如果真的无根无源,无依无靠,无牵无挂,无情无谓,那我又是谁呢?
好在很快,小豆子找到了对他重要的那个人。
师哥小石头人仗义,对他好,为了帮他宁愿自己受罚。所以,小豆子也要对小石头好。
(裹被子象征着关爱,可以对比其他剧情看。母亲临走前,给小豆子披上斗篷,被小豆子烧了;虞姬角色被抢后,菊仙给蝶衣披上斗篷,被蝶衣扔了。)
小豆子总也唱不对《思凡》,他宁愿被打死都不愿改口。
从全是女人的青楼,到全是男人的戏班,他对性别有懵懂的概念却不真正了解。
打出生就被冒充女孩养大,心里只记得娘的话,别忘了,你是男孩,不是女孩,要记住。
事实上他也并不爱唱戏,宁可把伤手浸水毁掉,那是娘强给的路,不是自己的选择。
终于逮到机会跟小癞子一起逃了出去,枕头底下的仨大子儿,是对师哥的深情告别。
终于看到了戏台上的风光,霸王他以一敌百,气概不凡,可他又是多么孤独无援。
小豆子泪流满面,他想起了师哥,师哥可不就是活在世上的霸王。
师哥保护他,照顾他,为他受罚,为他担心,为他难过。
师哥是他在这世上相依为命的人,是他安全感的源头。
他逃出来,师哥还饶了他,却不知要害师哥再受多少苦,挨多少打。
听师父讲戏里的故事,故事里有唱戏和做人的道理——从一而终。
对戏,对人,都是如此。
脑海中泛起四面楚歌、兵荒马乱,孤独的霸王,乌骓和虞姬是他最后的依靠。
无根的浮萍,师哥是停靠的岸。悲情的英雄,虞姬是坚贞的心。
从此后,我便是戏痴,人戏不分,我便是虞姬,不离不弃。
从前,你保护我,今后,我照顾你。
小戏子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套上了裙褂。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烟斗,鲜血,玻璃樽。师父,师哥,张公公。
小豆子对自我性别认知的执着,终于从心理上和身体上被先后突破。
自己的命太苦了,从被娘抛弃那一刻开始,已经没得选择,不想认命,却不得不认。
捡到的婴儿绝不抛弃,仿佛在对抗自己曾经的命运。
娘,你看见了吗?
蝶衣只想跟师哥唱一辈子的戏,可是半路杀出个菊仙。
打从一开始蝶衣就对菊仙有深深的敌视,仅仅是因为这个女人会抢走师哥的关注吗?
“自打你贴上这个女人,我就知道完了,什么都完了。”
“臭婊子,淫妇,她是花满楼的头牌妓女,潘金莲!”
菊仙的身份与蝶衣的母亲一样,对蝶衣来说,那是无情的象征, 恨的起源。
一个戏院头牌,一个妓院头牌,一个大男人。
这一幕仿佛集齐了老话说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英雄气短。
可这老话说得真的对吗?
没有霸王和戏的日子里,只剩茫茫无尽的空虚,要靠着大烟来填满。
戒烟的日子无比痛苦,意识渺茫的时候,蝶衣又回到年幼天寒地冻的北平胡同。
娘,我冷,手都冻冰了。
在蝶衣内心深处,自己始终是那个被娘亲遗弃在冬天的孤儿。
失去腹中孩子的妓女菊仙,心疼地抱着喃喃怀念母亲的戏子蝶衣。
原本视为情敌势不两立的女人,此刻激发出母性的光芒。
原本视如亲生努力栽培的孩子,却不择手段夺取了虞姬的角色。
英雄气短,霸王低头,哪怕只是戏里的从一而终,也终究是没了。
罢了,从一而终原本就是虞姬对霸王的承诺,只要自己守住了,就不算真没了。
有人服了软,有人让了步,可这世道还是不肯放过谁。
那孩子还要利用自己知道的隐私,逼着小楼揭发蝶衣,意图将蝶衣置于死地。
霸王落难,蝶衣以为虞姬终于可以陪着霸王从容面对,却不料被现实打了个响亮的耳光。
曾几何时,蝶衣不得不面对,戏外师哥不会对他不离不弃,戏里师哥不能跟他的虞姬从一而终。
事到如今,蝶衣最无法面对的是,师哥这个霸王,他竟然跪地求饶,背信弃义。
是菊仙不顾危险,拼命从火堆救出那把对蝶衣意义重大的宝剑。
蝶衣的信仰彻底崩溃,毕生对戏剧的痴迷,和对师哥的痴恋,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你们都骗我,都是假的,戏里的故事,戏里的人,戏里的情,都是假的。戏里说霸王是被小人所害,可现实里的霸王自己都是个小人,是非是什么,对错是什么,全都颠覆了。
最终,崩溃错乱的蝶衣,将满腔的恨意,指向了自己命运最初的来源——他的母亲和情敌——妓女。
残酷的现实舞台上,只剩下了,面目可憎的霸王,扭曲狰狞的虞姬,心如死灰的菊仙。
此时此地,在这场惨无人道的悲剧里,完成“弑母”行为的,并非只有蝶衣一个。
那个捡来的孩子,面目陶醉,仿佛看着这世上最美妙的戏曲。
菊仙离去时,忍不住回头,再回头,看最后一眼。
哪有什么霸王,懂得虞姬的,只有另一个虞姬罢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细回顾三人纠缠的过往,段小楼仗义,总是好管闲事,勾起桃花的那个角色,而每遇大事,不顾一切去救人,起实际作用的往往是身边守着的两个人。
菊仙有俗世的心机和智慧,能在生活中上演好戏,去争取爱情。
戏外的蝶衣,也有万不得已,要以色艺侍人,达到目的的时候。
到头来,可还分得清,谁是婊子,谁是戏子?
总归是,婊子情深,戏子义重,英雄却是真假巾帼。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一句背错的《思凡》,如同开启命运的密码,将蝶衣带回小时候。
错了,又错了。
一直都是个错误,原以为自己可以执着,不惜压上性命,最后还是成了身不由己的自欺欺人。
我以为自己可以选择,我以为这就是自己的选择。
原来我只是忘了我是谁,一生都在扮演别人。
我本是男儿郎,我不是女娇娥。
我是谁?
我是我。
我不是程蝶衣,我是小豆子。
突然想起前两年在知乎一口气写了几个角色,剩下两个至今没动,还是搬到豆瓣来吧,又一个坑......
必须承认,在看这部电影之前,对国产电影有种本能的偏见,认为就是拍不过人家的大导演,拍不出人家的大手笔。当然,其实这是谬论。现在不用谁站出来批判一下我的这种情节,我自己也会毫不客气的承认。
从前对张国荣一直都没有感觉,可在[霸王别姬]里,每每看到他,都会有心灵为之一颤的感觉。那种没落贵族的高雅气质,那种哀怨而骄傲的眼神,那种轻柔又充满感情的动作,无一不让人心牵程蝶衣的所有一切。他的情感,他的心情,他爱的人与他妒忌的人。
其实蝶衣是个单纯的人。被师傅逼着从小唱坤角。但每次都会说“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他是为了小石头,为了那个一直照顾他、关爱他的大师哥、后来的霸王段小楼而留了下来,心甘情愿的在后来唱: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他并不知道,在那以后,他所有的心情与情感就轻轻的在这句话里被颠覆了。
从此,小豆子成为了程蝶衣;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是成为 “虞姬”,虽然他也演“贵妃醉酒”,扮“牡丹亭”,但他的心愿,只是与他的霸王呆在一起唱一辈子的戏,做到师傅昔日里说的那般,“从一而终”。但就如段小楼所说,他忘记了,戏与人生本是两码事,他偏要将戏中全部的思想与情感倾倒进生活,如此固守,执迷不悔。
直到菊仙的出现,直到这个名妓抢去了他的“霸王”。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所有人恭贺着段小楼能与菊仙定亲而程蝶衣突然打开房门安静的出现在热闹的人群中时,心里会生出深深的遗憾与伤感。我想我是被蝶衣单纯的执著所感动,以至于始终对处在这场纠葛中的最大受伤者抱有同情与遗憾。
除了段小楼,京剧就该是他最难割舍的东西了。其实人戏不分倒也正能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他对戏的痴迷。他为日本人唱戏,开始仅仅是为了营救段小楼,但青木对京剧的尊重与喜爱又令他不自禁的感到宽慰。相较之下,段小楼、小四所代表的所谓“劳动人民”反显出一种可笑的愚昧。
相对于蝶衣,菊仙要幸运得多,也不幸得多。她得到了段小楼的爱,却也经受了他的背信弃义。对于蝶衣,她内心始终复杂:既反感他人戏不分地迷恋自己的丈夫,又轻视他耍尽手腕要与段小楼在一起。作为女人,她在身为名妓时就渴望从良,有种要保护自己家庭的本能。她认为一切的不祥都缘于蝶衣,所以曾强烈要求丈夫与他分开;但她胆色过人,同样心地宽厚,心疼被毒瘾折磨得死去活来的蝶衣,怜惜无法上台演绎“虞姬”的蝶衣,甚至在丈夫揭发蝶衣时也予以喝止。在她生命的尽头时刻, 只是澹然的将蝶衣送给小楼的剑放还给揭发了她的蝶衣,然后转身,回头,轻轻一笑,无奈伤感却无限宽容。这个八面玲珑的女子被自己深爱并深信的丈夫推向深渊,却没有再去害任何人。坚强,孤独,又那么骄傲。
可笑的是被他们两个同时迷恋的“霸王”。迷恋是什么?那是包含了太多纯粹与伤感的东西。挚爱,信任,无悔,崇拜,是一种深陷其中欲罢不能也不愿的盲目情感。但整个悲剧的最深邃最惨烈之处,正在于这种迷恋所遭受的彻底的毁灭性打击。两个人共同的偶像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几乎没有犹豫就作出了决断——背叛。而对象就是他深爱的妻与深信的师弟。
直到最后。历经种种磨难后的蝶衣与段小楼重新站在了舞台上。二人再度合作起那场见证了他们全部甜酸苦辣全部心情故事的“霸王别姬”。当段小楼忽然的唱出“我本是男儿郎”时,蝶衣那么自然的接口:又不是女娇娥。段小楼只是说,错了,又错了。蝶衣于是在那刻恍然的醒悟:一直沉溺在戏中多年的情感原来只是“错了,又错了”。他终于没有选择,坦然地拔剑,在那把见证了他们师兄弟从头至尾全部故事的剑下倒地。那样平静,波澜不惊。最终,他在清醒里背叛了自己的情感;也或者,他已经做到了“从一而终”。只因,他是以“小豆子”的身份出现在师兄面前,也以恢复了的“小豆子”的身份死在师兄的脚边。
两个固守于爱、固守于信仰的人,一个以死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一个以死回复了最初的自己,只剩下那个曾经叱咤江湖的“霸王”站在那里。一个人在舞台中央。那么寂寞。
李碧华名作《霸王别姬》,我没看过原著,只看了电影。之前东鳞西爪地听人讲过这故事,略有了解。又在电视里瞥到几眼片段。一直耿耿于怀。为了表示对这部向往已久的好片子的尊重,破天荒地买了正版影碟。然后在一个冬夜裹着棉被捧着红茶看完。
如一切李氏作品,于沧桑倒转岁月轮回的幻丽之外,片中爱恨刻骨,人物鲜明,似欲乍生生活在眼前。张丰毅的小楼自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刚了,张国荣的蝶衣却是令人心髓俱碎的柔。红氍毹上,霸王别姬,刚柔相济,侠骨柔情,怕不迷得多少女子,万劫不复?阿弥陀佛。
看完之后我独自窝在暖热的黑暗里沉迷。思想依然深陷,一波一波巨大冲击剧撼,乍梦乍醒。正是又一次不巧路过高人居处,被那高空坠物,当头砸倒,脑震荡又不知要若干天。但于如此剧烈震撼之中,好色之徒如我仍有余暇将片中男子拿来一个个在脑中过滤,陡然发现,最后剩在心坎上,滴溜溜一颗夜明珠,可不是霸王,也不是蝶衣,而是袁四爷。
——对,就是那个由葛优扮演的有些獐头鼠目一笑露出两颗大门牙的津津垂涎于男旦蝶衣最后遭人民政权镇压的反动戏霸袁世卿,袁四爷。
且莫认为我是穷极生疯一心想着要当反动会道门头子的小老婆。领导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待我细细将四爷的诸般好处,一一道来。
袁四爷首次出场,是在小楼蝶衣一折满堂彩的《别姬》演出之后。那时节霸王虞姬,正是月朗花香,溶溶脉脉,镜里双双望定,更不知戏外别有天地。
四爷便在此时闯入这二人世界。亮相先是“一点薄礼”。蝴蝶盒子里白晃晃全套珍珠钻石头面。好。有钱人捧戏子,挥金如土,也是常情。不过见得一份豪奢气魄。正如戏院经理所说:“都说当年太后老佛爷,她老人家赏戏,有这样的手面吗?——没有吧!”
四爷是冲着蝶衣来的。目的很明确,并不遮遮掩掩。但蝶衣眼里没有他。“舍下小坐”的要求,先是小楼的生硬,再是蝶衣的委屈,两次被拒。四爷是经场面的人,这一小场戏里头,自己是个惹厌的反角,当然心明眼亮。当下脱帽躬身,彬彬而退。更无半句废话。他没有当场暴跳,并不奇怪——这点涵养总还是有的,不然也混不到这份儿上。稀罕的是那份从容里头自有一种笃定,拿准了那只蝶,飞不走。并无老谋深算的阴险。只是一种淡然却坚定的自信。或许他相信除了钱,自己亦有其他,值得一个人被掳获。
这一小场中,霸王与戏霸,五七步之争第一次埋下伏笔。
他不焦,不燥,不馁。由此我相信他并不是只知最后到手的一刹肉体之欢,那“皮肤滥淫的蠢物”。他亦懂得享受追求过程中的种种坎坷苦乐,不为人道的细腻感受。
过程就是结局。除了求爱,求欢,于这漫长曲折的人生,四爷当亦比他人获得更多过程中的印象与滋味。
第一回合的照面,四爷是个丰富敏锐,懂得咀嚼生活的男子。是在世道中打过滚来的人,因此学会平淡处之。
四爷不曾使甚卑鄙手段,因此也不曾在二人之间造成裂痕。相信他在追求(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之中,纵是满心渴望,亦保留有所不为的原则。反倒是小楼方面,横里插进来一个菊仙。这才是真真的男欢女爱。蝶衣那“与师哥演一辈子别姬”的鸳鸯畸梦,终于化作云烟。
在小楼与菊仙定亲的时候,蝶衣独自仰躺在椅上。未卸的妆艳丽凄迷,一头长发散落,满目漆黑。是盲目绝望的永不可能的恋。面前是那面曾映照过霸王与虞姬身影的镜子。霸王不再。他已是别人的丈夫。互为形影的日子永不回头。此刻的镜子,代表的是蝶衣空洞的心。
于是四爷再现。镜头里我们看到一根长长的翎子,斜斜伸入镜中。四爷企图进入蝶衣的心。
“这双翎子,是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当真是难得。”——也不知他是在说蝶衣难得还是在说自己这份心难得。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翎子,残酷地叠印片中交缠一世,不得救赎的爱恨,也叠印乱世里屡遭摧折的绝美的京戏艺术。——一时多嘴,跑题了,回来再说四爷。
在四爷的宅中,蝶衣看到那把年少时许下心愿要送与师哥的剑。于他,那剑是关于他的爱人的威严,关于一份自幼固执的信念,关于虞姬对霸王的全部理解与寄托的信物。他要得到它。一个眼神,四爷已知其意。他说:“此剑是张府败落时费了大周折弄到手的。”又说:“你我之间不言钱字。那个字眼实在不雅。”这样张扬的狂傲,却未令人觉得他在市恩。缓而沉的语调,狂得有资格,傲得有资本。——由此亦可见,敢说“那个字眼实在不雅”,必得坐拥若干身家,不然便得是尝过富贵浮云滋味的过来人,否则,不是实在不食人间烟火(这种人我还没见过),便是故作清高,要么就是不知疾苦、更不知死活的狂言。
于是,宝剑赠佳人。
蝶衣是四爷心目中一顾再顾,倾城绝世的佳人难再得。对于蝶衣自己,男儿郎与女娇娥的身份颠倒一生,始终就没弄清楚过。对于四爷,蝶衣是男是女,也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蝶衣身上,他看到所谓完美的化身。
相信四爷对于蝶衣,欣赏的成分远多于情。情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深陷痴缠,要疯狂,要占有,妒恨煎熬,抵死缠绵。就像蝶衣对小楼。我们可以完全挑不出一个人好在哪里而依旧爱他,也可以相爱一世却依然彼此陌生。情是不需要懂,只需要服从它的安排。但四爷对蝶衣,不是。蝶衣的好处,蝶衣的美,大众看到的,他懂,大众看不到的,他也懂,就连蝶衣自己不知道的,他亦看到。四爷是如此敏感的人。他把蝶衣灵魂里美好的东西,看个通透。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当四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指的绝不仅仅是蝶衣的容貌。根本上,四爷与蝶衣一样,是个艺术疯子。于京戏(还有昆曲)这门艺术,他浸淫一生,奉献了全部的心与魂。正像蝶衣所说,京戏全在情境二字。因为情境,两三个龙套穿梭,便是千军万马。因为情境,空无一物的舞台上,这些人分花拂柳,翻山越岭,攻城掠地,活生生演尽才子佳人帝王将相一生的悲欢离合。京戏实在是心的幻术。而情境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可遇不可求。所以当四爷与蝶衣,台上台下,两个对京戏几近入魔的戏痴乍一相逢,电光石火间,便有云垂海立的震撼。那一刻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他们都是情境中的人。
所以对四爷来说,蝶衣绝不只是一个美貌的戏子。在蝶衣身上,他看到京戏的化境。那是他一生痴狂的东西。对他来说,蝶衣已是艺术完美的象征。四爷这一生没机会登上红氍毹为他理想中的艺术奉献自己,他必须在俗世名利中打滚,这是无可选择的。但是在蝶衣为戏而痴的灵魂里,他可以看到另一个自己,纯粹的倒影。四爷对蝶衣的爱恋,实际上是有着自恋的成分,和对自身完美的期许。这样狂热的痴迷,已经分不清爱的是艺还是人。但是他对蝶衣的态度,仍是节制的。并未陷入爱之便欲毁之的极端。
事实上蝶衣的性别真的已经不是这一场爱欲的焦点。四爷并不是真正的同性恋。他爱蝶衣不是因为他是个美好的男人,而是因为他是个美好的人。代表理想中极致境界的人。相信如果蝶衣是一个女子而具有同等高超的艺境,四爷照样会爱上她。又想象,如果四爷真的爱上了某个女子,也必定会比这个女子自己更懂得她的美,她灵魂的本质——除非棋逢对手,被他遇到一个同样敏感至极的女子——不过这概率不大啊。终究这种人不会太多。
他是真正懂得蝶衣的人。他说,在看蝶衣演出时,有那么两三刻,他有所恍惚,疑为虞姬转世再现了。——其实,在这部影片的本义中,蝶衣被赋予的本来就是虞姬的灵魂。为霸王生,为霸王死的从一而终的一颗燃烧的灵魂。四爷看到的,恰正是蝶衣的本相。
不疯魔不成活。这是小楼两次用以评价蝶衣的一句话。说这话的当时,一次是在蝶衣发疯似地凄喊:“我要跟你唱一辈子戏。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一次是在文革中,实行“现代戏大改革”之时,坚持“情境”的蝶衣在讨论会上独排众议反对现代戏(实际上反对的是对京戏的粗糙化和政治化),然后闭门不出。当小楼说“你一辈子就知道唱戏,你也不出来看看这世上的戏都唱到哪一出了”的时候,门里传来蝶衣幽幽的声音:“虞姬她为什么要死?”——小楼骂出了那句话,愤然离去。
那个时候,我在想,倘若四爷在,他一定会懂得。蝶衣的坚持。对感情的坚持,对艺术的坚持。蝶衣是这样执著于理想的,纯粹的人。他的灵魂就是一股火,认准了一个方向便一路烧下去不回头,哪怕玉石俱焚。
小楼不懂。小楼与蝶衣并不相同。他是世俗的霸王,期许的是一些物质的,着实的,平凡的幸福。对这个人世,他并不隔膜。他也懂大势所趋,也懂顺应潮流。他是常人。正常,也平常。而蝶衣是疯子。终其一生,蝶衣只生活在自己的心中,只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四爷,我相信四爷如果在,会懂得蝶衣。不疯魔不成活。但真正的爱情与真正的艺术,原本就是一种疯魔。蝶衣是做到极致的人。他凭借一种天赋的狂热抵达了感情和艺术的真义。
在外部行动上,四爷或许不会如蝶衣那般绝然。但,他会懂他。他们是一类人。因为过度的敏感和唯美,而经受焚炼。
四爷曾问蝶衣:“你愿作我的红尘知己吗?”——实际上,在这个红尘里(在这部电影中),蝶衣真正的知己,唯四爷一人而已。不论蝶衣答不答应,承不承认,他与四爷都已经是一对孤独的红尘知己。
小楼不是。他始终未曾进入蝶衣的内心世界。他眼中只看到一个过度痴迷于戏、过度痴迷于他的师弟。而蝶衣,是虞姬。为了内心完美的坚持而死的虞姬。小楼是寻常的人。蝶衣与四爷,是两颗熊熊的灵魂。
影片中有个细节令我非常感动(令我感动的细节也太多了,姑且拣一个说):日军占领北平。在悬着大东亚共荣条幅的戏院里,蝶衣于台上贵妃醉酒。霓裳羽衣,飘飘旋转着绝世的风华。头顶忽地撒下无数抗日传单。灯骤灭。台下喧哗。没有人再顾及台上的贵妃。一片混乱之中,唯有蝶衣,独自于黑暗之中,传单之下,继续着未尽的绝美舞步,丝毫未曾停滞。一片混乱之中,也唯有四爷,独自于楼上包厢继续目不稍瞬地注视黑暗中的蝶衣,丝毫未曾分神。
这便是艺德和艺魂罢。不问外界风云突变,不问这世上如今是谁主沉浮,也不管有没有人在看。上了舞台,是虞姬便是虞姬,是贵妃便是贵妃,黑暗中,也要坚持演完那场戏。那已经不是演给任何人看,是一场,对艺术的献祭。而四爷,即使看不见,他知道蝶衣在继续。他们对艺术如此敬重,对自己的心如此忠实。片中具有这等艺德与艺魂的,有科班的关老爷子,有蝶衣,有四爷。
当四爷孤独地在黑暗中为蝶衣鼓掌,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不是出卖身体的戏子与买笑追欢的大爷。那是两颗相通的纯粹的灵魂,在这个浮躁的世界上,值得惺惺相惜。
当骚乱的众人终于随着四爷的掌声望向黑暗中独舞的蝶衣,灯光复明,掌声四起。那辉煌的一刻。(我在被窝里攥着茶杯把激动不已)。
在国民政府掌权,蝶衣因曾替日本人唱堂会而以汉奸罪受审的时候,四爷又有惊人表现。
先是小楼与那经理拜访四爷,恳求出手相救蝶衣。小楼说救出了蝶衣,他们兄弟俩(忘了是几年)的包银全归四爷。四爷道:“没你的包银,你当我就喂不起这几只鸟了?”——可以想象,时移世易,四爷大约亦没落了。虽然,余威尚在。但这句淡淡的话,并不令人感到负气,亦不似死要面子的强撑。四爷清楚自己的底子和实力,亦懂得在渐进的没落中,如何不失尊严。也是看过了大起大落的人,知道这世上,你方唱罢我登场,兴衰原是寻常事。所谓“守得贫,耐得富”,淡眉静目之间,便是气度。
四爷当然并非贵族。但骨子里,那一种超脱于蝇营狗苟的世道之上的高绝,不是天生的贵秉,至少是强者,是智者。世路里磨出来的明净。
他仍未忘记多年前那一个“霸王回营见虞姬,到底是该走五步还是走七步?”的回合。于这危急时机,切切地提出。这是四爷于艺术的认真,亦是四爷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份任性与妒忌的心思。要折倒那个男人,折给不在现场的蝶衣看。通部电影,四爷吃醋耍性子,仅此一处,不动声色的流露。
小楼终于屈服。紧跟着是菊仙的精彩加入。痛快泼辣的言语,一字一句无不有背面文章。这一场心理速战,人性抽丝剥茧,层层尽现,好看至极。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程以淫词艳曲,辱我民族尊严,灭我民族精神”(原文记不大清,意思如此)的指控,四爷从容站起,开言:“方才检察官所说之淫词艳曲,”——静寂片刻,突然用力猛拍栏杆——“实为大谬!”全场被震得无一丝声息。四爷又说:“当晚程所唱者,牡丹亭游园一折,众所周知,乃国学文化中之最精粹。何以在检察官口中,竟成了淫词艳曲了呢?如此污蔑国剧精粹,不知是谁专门辱我民族尊严,灭我民族精神?”咬文嚼字沉沉道来,竟于法庭之中,赢得满场掌声。
这一场是四爷性格中硬、烈、猛、威的一面,最正面淋漓的一次展示。偏是用了极缓极慢,又极掉书袋的语言。正是龙虎精神,原不必大呼小叫。整部电影中,四爷没干过正事。从朝到晚,捧戏子,讨好,诱惑,调情,直至堕落畸变的肉体欢爱。但于此一场,我们就可想见这个男人若处大事,临大节,该是何等的从容不乱,何等的中流砥柱。是性命交关处,可托以大局的人。
四爷最耀眼的一刻完美地展现。正像昏睡的猛兽,平时看着也不见得怎样,偶一睁眼,便有夺星替日的光华。
跟着的,就是结局了——并非电影的结局。是四爷的结局。
四爷的结局是死。解放后,在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中被枪毙。
电影中看不出来四爷都干了些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我们只能听到一些抽象空洞的罪名,类似鱼肉百姓这样的词语,却不知他是怎样个鱼肉法。他最终的定名是“戏霸袁世卿”。在一片“打倒,打倒,打倒……”声中,被宣判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五花大绑,推出去枪毙了。
四爷死得很惨。但在江山易色权力更迭的大时代里,那样的结局,也是寻常。政治历史,翻云覆雨,不问苍生。谁是谁非都不好说,无辜被牺牲,也只能认了。四爷冤枉与否,我们无从得知。但那样的死法必不好受(实际上怎么死也好受不了)。正是众叛亲离,英雄末路。在时代的巨力下,盖世的豪杰也只是芥尘,眼睁睁看着自己,碎为齑粉。
生命的最后一刻,充满唾骂与侮辱。被剥夺了作为一个人死去的基本尊严。没有同情的眼光。没有留恋的声音。甚至可以预知自己死后,不会有人为自己掉一滴眼泪。四爷站在高高的台上,瘦长的身子被用力摁低,颈后插着代表耻辱的姓名牌。他的名字,打了血红的叉。作为“人”的资格,已经被取消。最后几分钟的残喘,他不过是一具供人任意折磨轻侮的行尸走肉。
他被迫卑微地低下头去。
死亡只是一刹,并不可怕。但之前这精神上的摧残,令人崩溃。他必须眼看着自己孤独地走向死亡。已经被全世界唾弃。
洪亮的声音宣判了他的死亡。群众撕裂了他的姓名。在一片扭曲的人脸与沸腾的骂声之中,四爷昂然抬首,迈着四方步被押赴刑场。他的戏结束了。
四爷痴爱戏剧的一生,始终与舞台无缘。但生命的最后一幕,他终于能够在台上完成。他以最完美的姿势退出了人生。那是一种王者的步伐。那是漫长的演出里,最终的,绝世的一折。尘埃落定。
人生如戏。最终,四爷不负这戏,戏,不负四爷。
他一生追寻的情境,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得到了完成。
我相信当四爷迈着四方步退出,抬起头见到台下振臂高呼打倒的人群——那一瞬间,他心里对他们,是没有怨恨的。四爷心中,世情已是如此透彻,他当知道,这些人和他一样,在时代里是不能够自主的。他也当知道,这些人未必真的相信他的罪名,也未必真的恨他。他们喊,他们骂,他们打倒他,最终,他们杀了他——也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浮沉乱世,人人都被诅咒。苍茫的——中国,已经没有慈悲。他一定知道。
繁华落尽。功过无言。四爷最后的脸,是一片平静。他从容赴死,不是勇敢,只是看透。
世界既已癫狂。不如,归去吧。
影片将人置于极度混乱和残酷的境遇中。于是在这样灭裂的碾压倾轧中,人性的卑劣被逼出来,人性的高贵也被逼出来。极端的环境像榨汁机,榨出人的鲜血与泪水,让银幕下的我们,闻到生命最深处的血腥和芳香。
四爷终于是归去。他退场的时候,我在心里为他打着属于一个英雄的锣鼓点。
不知道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四爷的心里在想着什么。是这一生纷红骇绿的奢靡,是曾经的罪孽,是京戏昆曲,还是那个电闪雷鸣,于大雨中持了宝剑勾了脸谱与蝶衣对演别姬的夜晚。或许,他什么也没有想。
雨水中,蝶衣溶化了的凄艳妆容。凤眼朱唇,胭脂红泪。定格成四爷心中的永恒。
看到后来文革的戏,小楼在逼迫下屈服,为求自保当众揭发蝶衣。又与菊仙划清界线。我知道那乱世人性,无可厚非。但,我也知道,倘若四爷还活着,倘若四爷遇到相同的境遇,必不如此。
小楼始终是平凡男子。京戏于他,只是谋生的技艺。感情于他,亦只是人间幸福的寄托。因此受到外界巨大的压力,他可以放弃这一切。但是对蝶衣,对四爷,那是生命的终极归宿。不必刻意坚持,已是共生共存。研丹擘石,赤不可灭,坚不可夺。
虽然,在疯狂的社会里,是否忠实于自己的灵魂,一样都没有好下场。小楼随波逐流,蝶衣与四爷坚持追寻,到最后,玉碎,瓦亦不能全。在多少追问与挣扎之后,电影留给我们的,只是一片荒凉。
这一生,小楼竟不是蝶衣的知己。他只是一个舞台上的霸王。一个渴望寻常茶饭、妻小天年的男子,承受了一段强烈的宿命的感情。他所求的平淡生活,终于被这段感情毁灭。
其实真正的霸王,是四爷。一掷千金的看重。刻骨的了解。相通的灵魂。直至最后末路英雄式的退场。他全部具备了。
我对四爷最后的定义是,他是一个悲哀的霸王。没有被虞姬爱上的霸王。
霸王别姬。这一世,霸王与虞姬在轮回中错过。
片中几个主要人物,小楼,蝶衣,菊仙,性格在开始时都是模糊不定型的。在影片的演进中,他们的个性亦在情节里一点点同步成长起来。随着际遇的跌宕,他们也在不停地变。唯有四爷,从出场便已经是一个完成的生命。所经历的一切,不过是这里那里地将这个灵魂展现出来。四爷始终是四爷。是片中一个已经定型的成熟的男子。
葛优的表演,拿捏得恰到好处。低沉的声音,不焦不躁的眼神,台词微妙的顿挫与那高瘦身躯的肢体语言,在在刻画出一个戏剧国度里的霸王——戏霸,袁四爷。于是令我猝不及防,偶然间,心似缱——呀,就这样,轻轻地,爱上他。这个磐石一般的男子。
又有英雄气度。又有儿女情长。又会成功,又会享受成功。又视死如归,又心细似发。又敏于艺术,又透彻,又执著,又懂得所爱的人(不论是男是女)——这样的电影中的男子啊。
倘有霸王,女人当然宁作虞姬——但没有。所以我们只能好好生活,天天向上,不要为谁拔剑抹脖子,细细打算以后的幸福,然后看了电影哭泣,徒羡蝶衣。
——现世中,四爷难寻。
·张国荣能接《霸王别姬》很大程度上要感谢黄百鸣:当时张国荣是东方院线的签约艺员,本来不可以去接拍其它公司的电影,但是作为老板的黄百鸣不但不做限制,反而大力鼓动他去接下此戏,说剧本实在太好了,“会成为你一生的代表作”,这种体贴和大度在商业社会里是非常少见的。张国荣是一个感恩的人,从此以后每年都为黄百鸣拍一部贺岁电影,片酬打折,直到约满之后也依然如故。
·陈凯歌下决心请张国荣出演蝶衣是因为当时《号外》杂志为张国荣拍的一辑照片《奇双会》,有朋友寄了照片给陈大导演看:“动心了没有?”陈凯歌果然立即“动心”,专程去香港与张国荣面谈力请。《奇双会》那辑照片是为纪念梅兰芳所做,造型近似《游园惊梦》,拍得确实很美,但是与《霸王别姬》电影一比,立见高下,不仅化妆不如宋小川,张国荣自己的身段、造手、眼神也都非常“业余”,跟拜过名师之后的表现大相径庭。
·百万片酬张国荣:张国荣一来到北京就像上了弦。一方面要学京剧的手,眼,身,步法,一方面要学习地道的北京话,这对普通话都说不好的张国荣来说是够难的。拍摄更是马不停蹄,每天上午十点半进棚,晚上十一,二点出棚。时间一长可谓是疲劳作战。不过,他那百万片酬是国内演员想都不敢想的。摄制组对张国荣的行踪严密控制。即使和他配戏的演员也不知道他何时来,何时去,真正是来无影去无踪,和大家玩起了捉迷藏。看样子张国荣在北京并不轻松,谁让他这么有名呢?
·大陆很多观众对张国荣的了解是自程蝶衣开始,所以对他有个印象就是阴柔妩媚,实际上张国荣一贯是英气勃勃的小生形象,与程蝶衣相差甚远,为了把他改造成这个男花旦,剧组和他本人都下了好大工夫:剃了他的眉毛,因为太粗太直了,这回要修剪成纤秀的形状;要他保持消瘦的体型,结果常年健身的张国荣在《霸王别姬》里瘦得整个人都细了……还有他的胡须:张国荣的胡须比一般人浓重,长满半张脸颊,每天都要剃两次(梁朝伟曾经羡慕地说:“为什么张国荣可以蓄络腮胡,我就只能蓄山羊胡?”),这次为了符合蝶衣的气质,化妆师给他刮干净还不够,还得在他脸上涂粉来掩盖,但是有些镜头仍然可以看到一片青色的须根。另外张国荣在拍摄《霸王别姬》期间连行走坐立的姿态都改了,那段时间照片上的他坐下来都是紧并双腿,而他一向的习惯是大大咧咧地叉开腿坐,从前是那样,拍完《霸王别姬》之后也恢复了那样。
·认真的哥哥:被港人誉为“天皇巨星”的张国荣把《霸王别姬》中的“虞姬”程蝶衣给演“活”了。现场的张国荣扭着旦角身段,说起话娇滴滴,笑起来酸溜溜,举手投足活脱一个训练有素的旧戏子。剧组人们对他的演技佩服极了,私下开玩笑的说:“你可真是个妖精!”张国荣对自己的表演也十分得意,虽已拍过很多影视剧,但他仍觉得这部将成为他的代表作。张国荣为人也十分随和。拍戏他是最按时到场的演员,从不耽误大家的时间。如果赶上拍脚步声,胳膊,腿等镜头,坚持不请替身,他认为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是通心的,是有感觉的,局部镜头也是某种情绪,某种信息的传达。他全身心投入的程度可以说是“走火入魔”。
·从《霸王别姬》小说来看,只需要两拨演员:少年和成年,但陈凯歌觉得还不够,所以他又选了一拨幼年的小演员。那些小孩们都是戏校的,长得很可爱,又十分敬业。他们可真吃了不少苦,因为所有挨打的戏都是真打。陈凯歌说:与其假打打好几遍都通不过,还不如来一遍真的,这样孩子也不知道会打到什么程度,很真实。打完导演都哭了。
·张丰毅回忆那场挨师父打的戏时说:“原本导演说穿着衣服打,我觉得要表现出挺大的一个老爷们还象小时候那样,把屁股露出来让师父打,意思才对,所以主张脱裤子。张国荣说:我可不光屁股。我说:‘我不在乎,我来。’”等真到拍的时候,板子打下来,张丰毅真是疼得脸也变了,声儿也颤了。拍完起身,别人都上来慰问他,他强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后来,有人说:“要不你去医务室瞧瞧吧,上点儿药。”他才绷不住,真有点儿急了,回头冲老头儿喊:“你把我打出血了……”这场戏还有一段香港记者的描写:拍这个镜头前,听陈凯歌一声“现在打张丰毅的屁股”,笔者误为开玩笑,张国荣随即乐得拍手叫好。张丰毅声明四十岁以下的女性离开现场方可开拍,陈凯歌只要求在场人不要拍照,引得一片笑声。扮演师传的演员重重地举起“刑具”,较轻地落到张丰毅的身上,众人都笑了,觉得打得不像,于是再来一遍。直到陈凯歌认为打得合格才喊停。 张国荣迅速将“师兄”的长衫放下,他一脸心疼状道:“不能再打了,都打出血了!”由此可见二人戏外也十分默契和友好。
·电影中《贵妃醉酒》一节,高力士的扮演者是一位京剧名家,号称“梨园第一名丑”,据说为人非常骄傲。拍戏那天他与张国荣搭戏,拍完之后悄悄问工作人员:这个人学了几年戏了?工作人员回答:没学过戏,香港明星来着。老先生大吃一惊,立即上前与张国荣结交,赞不绝口,并且约他有机会共演一出折子戏。张国荣高兴地答应了。不过老先生恐怕还不知道,《贵妃醉酒》那段演出张国荣只学了十五分钟就拍成了。
·日本兵入城一节,拍到劫后余生的蝶衣,张国荣拍完之后看了回放,建议说蝶衣的化妆应该更凌乱一些才有被蹂躏的效果,陈凯歌表示同意。张国荣要助手过来亲他一下,助手不敢,于是陈凯歌亲自出马,揽过张国荣狠狠亲了一口,把他脸上的胭脂口红抹得杂乱一片,恰如几缕血痕,拍完之后果然效果更好。
·“师哥你别走”一节,张国荣叫出这一句之后,陈凯歌喊停,走过去给他讲戏。从花絮中可以看到张丰毅和巩俐都停下来望着陈凯歌听讲,而张国荣眼里全是泪,一动不动地盯住张丰毅,待到陈凯歌讲完,伸手拨开陈凯歌继续演下去,眼神始终没有离开张丰毅。
·据香港媒体描述说,拍摄巩俐往张国荣脸上吐口水那场戏试戏时,巩俐只是随意喷些口水,到了正式拍时,巩俐表情好逼真,口水一大口喷过去,陈凯歌说巩俐演得好,够逼真。张国荣拍完这场戏,对巩俐笑道:“怎么你这么多口水啊,好似喷泉一样。”巩俐不好意思,即刻起身帮张国荣抹脸,张国荣说:“不如我今晚不洗脸啦!”
·小楼和蝶衣在剧院演出一节,要求群众演员全体鼓掌,但是一个女孩没有,只是挥舞着一张纸等张国荣签名。张国荣在台上看在眼里,演完之后叫助手找来那个女孩,一边签名一边说:签名是没问题的,但是工作的时候你就要好好演戏才对。
·蝶衣戒烟一节,第一次拍完陈凯歌就说可以了,张国荣不满意,要重拍一遍。连续拍了几次之后,他砸玻璃砸得太狠结果把手指削去一块肉,大家都很紧张,他笑着说没关系,这一回终于拍好了。
·一般电影为了节省经费,都是按场景排工,同一场景的戏安排在一起拍完。《霸王别姬》为了情绪上的连贯,是按时间顺序排工的,就是说电影中前边的戏是先拍的,后面的戏是后拍的,结尾的戏是最后拍的。你可以明显地看出张国荣在开头还不太自然,有点故作扭捏,随后入戏越来越深,演绎得越来越精彩,到电影的后半部分,陈凯歌说他的表现已经超出自己想象,不再对他做指导,是任由他自己发挥的。
·拍摄休息时,“虞姬”张国荣和“菊仙”巩俐开玩笑,两个人亲亲热热,坐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一会说一会笑。立在旁边的张丰毅全无霸王之威,几次细声细语的插话却没人搭理。见他们旁若无人,楚霸王不觉火往上撞,“别介,咱们可是一家人。”俩人转过头来看看瞪着眼睛的张丰毅,大笑起来,原来是巩俐和张国荣设计故意气他。说起巩俐,张国荣赞不绝口,夸奖她出戏快,适应快。巩俐对张国荣也是颇加赏识,只可惜和张国荣配戏要比张丰毅少,要是再多一些就竟锦上添花了。张国荣玩笑道:‘那是他们怕你爱上我。”
·张丰毅与张国荣同岁,拍《霸王别姬》的时候处得跟亲兄弟似的,那年是他俩的本命年,张丰毅特意送了张国荣一条红腰带,教他“避邪”。
·葛优一直以为张国荣比自己小,后来得知人家比自己还大一岁,吃惊地说:“他那是怎么长的。”葛优得了国际影帝之后,张国荣请他吃饭,热情祝贺,还对他说:“我倒是觉得蝶衣应该选择袁四爷,因为袁四爷比小楼更懂艺术,更懂京剧,也更懂蝶衣。”
·《霸王别姬》里的几位客串角色:花满楼一位嫖客是黄磊,红卫兵小头目是吴大维,给蝶衣擎伞的跟班是宋小川,庭审的法官是张进战。
·陈凯歌找巩俐来演菊仙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照顾国际市场,因为当时巩俐是中国影星里国际影响力最强的一个,《霸王别姬》为她大幅度增加了菊仙的戏份,境外版本的影碟封面大半张都是菊仙的头像。
·很多人都知道程蝶衣曾经原定尊龙出演,但鲜为人知的是李碧华对段小楼最早看好的人选是成龙,而且成龙也是戏班出身。而成龙怕这部影片的同志色彩会影响自己的形象而谢绝了。
·张丰毅豪爽,仗仪,真挚,洒脱。陈凯歌独具慧眼选中他演《霸王别姬》中的“霸王”,对他说:“你的气质与角色吻合。”李碧华对张丰毅也挺满意的,她描述第一次见到张丰毅的印象,说他符合段小楼的形象,不但粗豪硬朗而且“眼角带一点桃花”。剧中段小楼由‘纯”变“俗”,是个又好又坏的人。张丰毅说:“我喜欢演这部戏。演了十几年戏还没哭过,这部戏已经让我哭了两次。你想,让一个堂堂五尺汉子真的哭出来不易啊!” 谈到张国荣,张丰毅的话更多了:张国荣很潇洒,不像大陆人那么累。平时说话高兴时就扭着旦角身段。他演技好,为人也好,总之除了爱吸烟外其他的都好,他们配合默契,戏中是搭档,生活中是朋友。
·拍《霸王别姬》是张国荣第一次北上,香港朋友都为他捏一把汗,担心他到北京去过“非人生活”,张国荣自己也很紧张,带了一大箱子药,拍摄期间成了剧组的公用药品库。到北京他还真病了,水土不服,发高烧,流鼻血,泻肚子,人迅速地消瘦,他说这样挺好,更符合角色形象。
·批斗那场戏非常辛苦,连拍了两天,当时是北京最热的季节,张国荣在酷暑中穿着全套戏装,挂着大牌子,跪在火盆边声泪俱下地演了又演,结果拍完之后大病一场。
·许多时候没有张国荣的戏份,陈凯歌给他放假,允许他回香港休息,他不走,说要维持戏里的情绪,怕分了心。而当时全剧组都知道他在香港有一个“多年女友”,每天至少通一次电话,费用都是他自己承担,没要剧组拿一分钱。
·拍京剧戏份时上行头是很辛苦的事,勒头勒久了会呕吐,张国荣吐啊吐啊硬是吐习惯了,几十斤重的凤冠一戴一整天。行头上好之后不能吃东西,因为脸上的肌肉活动会使贴片脱落,张国荣又不愿折腾化妆师重新化妆,于是不顾自己的胃病经常饿着。就连喝水也要控制,因为上厕所不方便。拍贵妃戏的时候张国荣要上厕所,怕弄脏了一身繁琐的行头,没敢进男厕,跑到女厕去试试看,结果一进门立即又跑出来:“原来女厕更脏……”
·内地公厕之肮脏久负盛名,香港去《霸王别姬》剧组探班的记者都不肯在片场上厕所,每次都要坐车回酒店去上,他们对一贯有洁癖的张国荣居然可以跟剧组其它人同样去公厕深表敬佩。有些特殊场所连公厕都没有,需要在野地里解决,香港记者问张国荣:“有没有跟路过的鬼神打招呼啊?”张国荣笑道:“有啊,我每次都说‘对不起,借个光’啊。”
·张国荣拍戏时总是会自掏腰包请工作人员吃饭,《霸王别姬》也不例外,当时正值盛夏,他还包办了剧组的水果和冷饮,没有他的戏份时也兴高采烈地带着西瓜去片场慰问。5月下旬,正赶上北京罕见的高温。摄影棚高达40多度。张国荣见剧组人员个个大汗淋漓,难免心疼。拍摄间隙,他趁大家不注意,遛出去花了300元买了一箱冰棍儿。
·张国荣对《霸王别姬》剧组的感情极深,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相处融洽,经常在一起玩闹,工作人员说“他是个近乎完美的人”,“工作态度一流,勤力,肯合作,没有架子”,“从来没见过他那么关心人的大牌明星”,“对自己的要求比导演还严格”……拍摄结束时他恋恋不舍,又一次做东请全剧组吃饭,席间难过得忍不住流泪,跟每一个人对饮,喝了三杯茅台十二杯白酒,素来不擅饮酒的他回到房间后呕吐了四个小时爬不起身。张丰毅和巩俐都劝他说以后还有相聚的机会,张国荣说:不同了,以后就算再见,寻不到这份心情了……
·2003年初,已经被抑郁症折磨一年的张国荣专程去北京拜会《霸王别姬》剧组的老友,一一见面,吃饭,扮演小豆子的尹志当时没有见到,张国荣回到香港之后还给他打了电话:“我是你国荣大哥啊,有机会再去看你……”
·陈凯歌说,早几年前,香港就请他拍《霸王别姬》,他没有接。过了几年,他觉得能够驾驭这个题材了,才接拍的。陈凯歌对《霸王别姬》极其用心,许多不为人注目的细节都一丝不苟,比如说解放前剧场的看客中经常会有擎着鹰的少爷,你仔细看电影里,镜头中一晃而过的一位看客臂上就擎着鹰。
·片中程蝶衣是杨立新配音的。尽管张国荣提前3个月到北京练普通话,拍摄过程中,已经能用很流利的普通话与大家交流了,但后期制作时还是发现广东味太重。不过,陈凯歌为了让张国荣的努力在剧中有所体现,在程蝶衣嗓音处于“失真状态”时,还是有两场戏保留了张国荣的原声:一场是程蝶衣神志昏沉抽大烟的戏,还有一场就是他与葛优饰演的袁四爷在后花园舞剑之时,醉后所唱的。而由于国际电影节都要求影片使用演员的原声,杨立新当真成了幕后英雄,字幕中都没有打名字。
·这是中国大陆第一部在戛纳获金棕榈的影片。戛纳影展张国荣以一票之差落败影帝确实很可惜,连评委会都对他表示抱歉,据说是因为最高大奖金棕榈奖和最佳男主角奖不方便让同一部电影兼得。而当年被提名金马奖最佳男主角的演员们第一反应都是询问张国荣有无提名,说如果有他,自己就不抱指望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这部电影也没有参加华语的影展,影帝也就无从评起,但张国荣自己对这种境遇从未抱怨过。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这真的不是电影,而是人生。如此真实深刻地反映了从抗战前夕至文革的那段历史时期下命运凄惨的人们,渗透在每一个细节,包括那个不能忍受戏班虐打的孩子,而文革中六亲不认,人格扭曲更是展现到了极致。当然最赞的是哥哥的表演,如此悲哀可怜的蝶衣让人心痛,不疯魔不成活,人戏不分,现实的他也是如此
最优秀的中国电影
人戏不分,不疯魔不成活。
不解,拍出过霸王别姬的人怎能拍出无极来
陈凯歌可以靠它吃两辈子饭了,现在看来江郎才尽也情有可原
就凭这个,我愿意原谅陈凯歌一切的烂片 你只要伟大过一次就可以了 就凭这个 哥哥你是我心中永远不朽的传奇 你是全世界最大的角儿
蝶衣于台上贵妃醉酒,头顶忽撒下无数抗日传单。灯骤灭,台下喧哗。没有人再顾及台上的贵妃。唯有蝶衣,继续着未尽的绝美舞步丝毫未曾停滞。一片混乱之中,也唯有四爷,独自于楼上包厢继续丝毫未曾分神。看到这里感动的一塌糊涂。结尾处“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真的落泪了。纯粹坚持的2人去了
他竟当面一语点破:虞姬是真虞姬,霸王是假霸王。
不疯魔,不成活
城头变幻大王旗,一个《霸王别姬》,一个《活着》,道尽中国现当代史,百年内无可超越。
你凝视你的脸,几亿人在爱恋。
菊仙是个好女人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你就不必再苦苦追问他的消息。爱情他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它已经存在了15年,我现在才去看它。小时候的部分,有些不够自然,后面倒是越看越入戏了。段小楼的个性颇有点让我厌烦,顶着个英雄的皮囊,其实最不懂事。电影结束的时候,很想听张国荣版的《当爱已成往事》,对张国荣从来没有特别的感情,也一直只听林、李版本的那首歌,可经过电影的铺垫,彻底推翻过去的喜好,张的版本变成了电影的延续,仿佛程蝶衣还在那低低的说话一般,缠绵悱恻,绕梁三日。
仨小时的电影,我没上一次厕所,一直专注的在看,除了牛逼我想不出其他的词儿了。直男对于gay来说终究是祸害,他们不敢爱,面对自己的感情畏畏缩缩,伤了别人还假惺惺。每个人都演的很好,蒋雯丽虽然出场不到半小时,也是把角色诠释的淋漓尽致。这真是陈导的巅峰之作了。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他是霸王,你是虞姬,“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万丈红尘蹉跌走过半世纪。寥落繁华不由己,十万春花如梦里。剑还给你,命也还给你。“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陪你唱罢这出、我便离去...
我記得我標記過這部片子的啊!——我以為這是國產電影的開始,誰知道是結束。
在野路子出身的张国荣面前,学院出身的张丰毅显得那么单薄
被“历史”绑架了的两个小人物……《活着》和《霸王别姬》不是中国电影的起点,而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