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着亨利•方达来的,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愤怒的葡萄里,他那种说话方式很特别,一种很自然的沉稳,让人不自觉地想要崇拜!抛开故事不谈,就他这种气质饰演林肯是在合适不过了,更何况样貌还真有几分神似,要是把脸上那一圈胡子给整上,就真的活见鬼了!在法庭那场戏上有点啰嗦,看得我瞌睡,不过结尾倒是挺让人清醒的,有后劲,福特还是留了一手!
这个电影使我想起了聂树彬,滕兴善 赵作海、杜培武、佘祥林…这个案子如果发生在我们这里,克雷兄弟恐怕早已命赴黄泉赵作海、杜培武佘祥林还活着,他们已经获得平反。滕兴善死了,尽管死后获得了平反。但,聂树彬呢?青年林肯的路还很长,那是条恢弘的大路。中国法法治的路还很长,那是一条看不清结局的路。家早已经从桥旁渐行渐远,我们的领队在桥下的河里摸石头却摸上了瘾向林肯先生致敬!向法律致敬!为聂树彬先生和中国法治默哀!呼吁平反聂树彬案!
- 笨人王大烨 2013
以上这段话在电影结尾以字幕形式出现,字幕来源于网络,应该是这个叫王大烨的人制作的,通过内容可以感觉到这个人应该也是一个律师吧,他说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他们遭受了什么不白之冤,他在2013年的某一晚写出了心中的不愤,如今已2022年过去了这么久不知道他所希望的是否已满足呢?但我相信至少会好一些吧,毕竟人类,社会都是在成长着,成熟着。
青年的林肯是气宇轩昂的,西装革履的站在嘈杂的人群当中,是那么的鹤立鸡群。乌泱泱的人群,像是疯了一样冲向警局,怒喊着要立刻吊死嫌疑人。看似是为了正义,实际上只是为了凑热闹。林肯一人挡在警局门口,幽默诙谐地调侃带头起哄的人,又义正言辞的保护着嫌疑人。而门后的警察却偷偷摘掉了警徽,生怕民众冲进屋内。以三寸不烂之舌轻而易举劝退众人,确实是不同凡响。 影片中的快速剪辑法,匆匆掠过了青年林肯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那张美丽的面孔,定格在转身之际,却永远沉睡在冰地里。蒙太奇的运用,让人猝不及防,有些生硬。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影片中的母亲尽管看到是哪个儿子动的手,但是她不能也说不出口。就像林肯所说,如果非要选择,那不如都不选择。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虽然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年轻时代的Abraham Lincoln是一名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的Lincoln是一个小村庄没有固定职业的农民,这名农民看不出有什么过人的智慧,也看不出有什么伟大的性格,他跟众多平常的农村青年并无二致,普普通通、心肠不坏。在一次乡村竞选,作为候选人的Lincoln站在众乡亲面前发表演说,吞吞吐吐、手足无措,而另外一名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竞选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Lincoln相形见绌。
Lincoln命运的改变竟然来自于一本意外获得的法律图书,一个被用来从Lincoln的杂货店换取商品的木桶,里面装满旧书,Lincoln好奇地翻看这些被遗弃的东西,一本《法律评论》的书引起了Lincoln的兴趣,也改变了Lincoln看世界的眼睛。Lincoln废寝忘食地阅读,让女友都觉得好笑,Lincoln笑着回应女友“当我站起来时,我的思想掉下去了;当我躺下来,我的思想就会站起来。”此时的Lincoln在思想上已经脱离一个乡村青年的思考方式。
靠着一本书自学成才的Lincoln取得了律师资格,决定到州政府开拓自己的事业,虽然有着大大的梦想,但是对于自己的前途并无把握,好在Lincoln做事认真,接手一些小案子之后,渐渐有了一些名声。但是Lincoln始终保持一个乡下人的模样,出身卑微的他始终不曾掩饰,相反尽力保留乡下人的质朴。
Lincoln的成长和蜕变是成为律师后慢慢改变的,在代理一起谋杀案中,终于得以展现,在这起刑事案件中Lincoln展示了作为一个律师的聪明,以及具有伟人特质的冷静和果敢。
乡下的一名农妇带着大儿子和儿媳、小儿子及其女友到城里参加一场集会,白天游玩时,小儿子的女友遭到流氓White调戏,兄弟俩与White发生激烈争执。晚上兄弟俩又跟White在树林边发生打斗,White掏出手枪向兄弟俩射击,大儿子则拿着刀连同小儿子对White进行反击,兄弟俩把White打翻在地准备离开。White的朋友Cass听到枪响之后迅速赶到现场,随后高喊“White被杀了”,众人赶到时,看到的是Cass手里拿着刚刚被兄弟俩扔下的刀,而White的胸口有着致命的刀伤。
闻讯赶来的警察逮捕了两兄弟,兄弟俩都争着说是自己是杀人凶手。Lincoln主动请缨成为兄弟俩的律师,这是Lincoln的第一起刑事辩护案件。农妇知道两个儿子承认杀人是出于对兄弟的呵护,老实的农妇目睹整个争执的过程,一直认为是儿子不小心杀了人,在面对警方询问时无法在两个儿子当中做出生死抉择而备受煎熬只能沉默以对。
谋杀案发生后,集会上狂欢的人群转瞬成为失控的野兽,他们蜂拥至警察局,用圆木撞击大门,想用私刑处决凶手。Lincoln赶来堵在看守所门口,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兼具幽默的口吻说服这些随时失去控制的群众:“各位停一停!你们都知道我是个新律师,希望事业有进展,但我看你们有些人希望我失去第一个代理人……我晓得你们并非不对,这两个男孩儿也许罪该万死,果真如此,我不会叫你们失望,至少应该走走法庭审判的过场……糟糕的是,当人们把法律攥在自己手里,他们很容易既惶惑又开心地开始绞死一个就象他们自己一样不是凶手的人。接下来他们就会绞死下一个、再下一个,只为取乐。直到人们经过一棵树,或者看到一根绳子,都会感到不安,我们在这种时候,总是丧失理智。”
Lincoln用层层递进高超的说话技巧暂时安抚了一群盲从的人,对于即将开始的审判呢?Lincoln心里并无胜算。
庭审开始后,控方出示了带血的凶刀、两被告人当晚喝剩的一瓶酒,并传召了现场执法的警长和目击证人Cass出庭作证,所有证据都指向两被告人有罪。Lincoln律师选择以正当防卫作为辩护理由,White有枪且案发时有人听到枪响,遗憾的是这个辩护理由并未被法官采纳。
接下来控方传唤农妇出庭作证,检察官威逼农妇说出哪个儿子杀了人时,Lincoln说到:“我或许不知道那么多法律,但我知道什么是对错。”避开用法律直接跟控方对抗,转而以道德论述博得法官同情,检察官不得不从证人名单上删除农妇的名字,避免了农妇对这个问题心碎的回答。
目击证人Cass被再次传唤出庭作证,他称案发当晚11时许在皎洁的月光下,看到百米之外农妇的大儿子正在杀人。之前他没有提及是因为他不想有人因为他的作证被绞死,便没有说出真相;后来怕两人都被绞死,才说出谁是真凶,法官宣布休庭。
当晚法官主动找到Lincoln,以长者的身份规劝他找经验丰富的人帮忙,或是接受一人死刑、一人从宽;否则,会让两人都被绞死,Lincoln坚定地回绝了法官的建议。
再次开庭时,Lincoln继续对Cass质询时,Cass再次确认他在月光下看见是大儿子杀死了White。Lincoln突然指出Cass才是本案的真凶,他拿出从农妇家中带走的一本年历,这一本农民务农常用的年历记载案发当晚是上弦月,月亮在当晚10时21分即距离案发前40分钟便已落下,无论如何Cass不可能凭借月光在百米之外看到农妇的大儿子持刀杀人。Cass在Lincoln穷追猛打的追问之下,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承认自己的杀人罪行,兄弟俩被当庭释放。
(1830年彼时美国的法律还处在草创阶段,Lincoln指控Cass谋杀White,放在今天,Cass会毫不犹豫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即公民无需自证其罪,也就是他可以拒绝回答Lincoln的任何问题,法官也会说,在辩护律师到场,Cass没有义务回答任何问题。我们所熟知的《米兰达权利法则》就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产物。
关于Cass指证兄弟俩杀人的证词会被法官要求忽略,在检察官不能补充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兄弟俩也会被释放。)
Lincoln因为结束奴隶制度和挽救分崩离析的联邦而受到众人的敬仰,他没有受到过什么教育,却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虽然此时Lincoln离未来因为废奴而名垂青史的伟人还有距离。但是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法律门槛的律师,从一名发言生涩的乡下人,成长为一名手段高明且富有责任心的律师,已经看出Lincoln初步具备伟人品质:智慧、冷静,对贫穷充满同情和悲悯,对于暴民毫不畏惧。即便有着解放奴隶这样的伟大事业,生前的Lincoln还是因为发动内战备受争议,所幸一个总统的伟大与否,评价是留给后人的,Lincoln多次被评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头像也被印在美钞上供美国人敬仰和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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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此片主要是为了《电影手册》编辑部《约翰·福特的〈少年林肯〉》一文,实在是手册派进行意识形态批评的典范。全片是一个意识形态神圣计划自不待言,重点是福特在影片楔子的墓地场景中就将一切都铺设好了:女性-自然-法律,二元对立,似乎不是选择的选择(天注定)。全片都是处在“将来完成时”的叙述中的,因为所有观众都知道故事的结局,林肯早已变成了一个神话般的人物,而福特所做的就是依靠场面调度和剧作上的呼应来重演神话。但是在这些稍显“暴力”的意识形态浇铸时刻,导演身份和意识形态机器都已昭然若揭。这篇文章弥合了电影宏大理论与文本细读的接线,让我明白:风格之外,尚有意识形态。
我竟然通过声音认出那是方达,青年林肯竟然是一个好整以暇的淡定帝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I2Mzc0Njcy.html
7。主要的两场戏,集会那场比法庭那场更好,另有好些写意的镜头,方达演的林肯很不错啊。
Fonda打贏官司後還使個俏皮眼神,哈哈。
开头扔树枝决定命运的设置很有趣,有一种扔鞋定江山的感觉。正直、善良、富于同情心且机制幽默,塑造的是一个年轻的偶像
三星半。福特这部传记片聚焦林肯青年时期,因此也自然顺利规避了政治话题。整体来讲可看度还行,其实就是讲了一个常见的法庭题材故事,谋杀、辩护、正义伸张种种,只是片中的绝对主角换成了美国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林肯总统。70年代法国电影手册派评论家曾首次以意识形态批评法分析本片,有空拜读。
演绎出色。以小见大的方式总有点想起小学生作文。
哈哈 约翰福特与少年林肯
虽然看到大概一半的时候觉得有些闷 不过看完后再次震了
方达戴上大鼻子,外形还真不好认。林肯与兄弟俩一家子的对话很福特、很感伤。他在小镇“运动会”的表现也非常逗,我已经想看林肯传记了。
1为打破作者中心主义带来的纯文本分析闭塞性,七十年代《电影手册》编辑团队,每人从不同的评论角度,为这一部电影合写了一部影评。2三十四岁的天才约翰福特同年还拍摄了《关山飞渡》。可以说正值创作的顶峰时期。3正因为有本片中亨利方达法庭上伸张正义的身姿,才诞生了后来的《十二怒汉》吧。
1939年的领袖传记片,林肯只是个很有野心很狡猾的乡村律师。不太喜欢法庭戏,不过倒是很真实。
约翰 福特与 亨利方达的完美组合
在人物塑造上堪称教科书一般的电影,看完之后就彻底喜欢上林肯了,电影的意识形态功能真可怕啊,深深怀疑现实中的林肯有没有这么迷人。林肯骑着毛驴进城那段,导演显然把他比喻成美国的耶稣基督了,倒是跟影片结尾下雨(洗礼)形成了对照。这是一个给美国带来新生的人。
年轻的方达,年轻的福特,一起诠释了年轻的林肯,充满激情和理想主义的荣光,在柔和的摄影中铺开了林肯少年时期短暂一瞬,福特并没有刻板地呈现,而是加入了许多喜剧元素,林肯对于母亲的怀念,初恋情人的去世,对于知识的渴求,对于法制公平的坚守,但也是个吃货,也喜欢在游戏中耍耍滑头,电影对于当时美国南方社会也有些展现,但并不是影片主题,林肯这个新时代的代表与旧南方贵族的对比也是福特着力之处,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后半段50分钟的法庭戏,用了许多戏剧性手法,直至最后几分钟的大反转,现在看似乎有些设计感过重的好莱坞弊病,但当时敢于用如此篇幅拍枯燥的庭审也算很有勇气了,福特对于法律一直是尊重与理解并存,在之后的许多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旧时代自由主义的消亡虽然伤感,但法律制度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发展的必然
从故事发生的年代与民众的行为模式来看,这未尝不是一部西部片,只不过马上的牛仔变成了法庭上的林肯。另外,在欢庆节日时的几出闹剧体现了John Ford一贯的幽默。
最后一个证人作伪证这个倒是有确凿证据的,但是由他作伪证便推断出他就是凶手这显然证据不足啊。这电影好在有几个不错的角色,方达的沉稳表演在那个电影表现手段有限的年代肯定是相当难得的,最有嚼头的是那个不肯指认哪个儿子拿着刀的母亲。福特老师的电影我就没有喜欢的,这部还算不错。
无论是造型、台词或配乐,都充满了早期开拓时期的生机勃勃,故事异常流畅,整体节奏把握得当;开启福特模式!
8.3/10。青年时的林肯(形象上勇敢正直睿智幽默)作为新律师接下一桩极其棘手的案子并辩护成功,从此他正式成了有名望的律师。影片有着高水平表意的摄影(光影/构图),但叙事较拖,扣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