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民主,维护的只是他们自己的自由。 一旦民族情绪喧嚷起来,他们就会成为屠戮别的地域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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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看过一本书《现代性与大屠杀》的一部分,里面讲述了德国人是怎么杀犹太人的。
第一步就是把犹太人给非人化。
第二步,让杀犹太人的人觉得自己是接受命令,让命令杀犹太人的人觉得不是自己亲手杀了犹太人。
这样的目的是让这些人互相都避免受到道德谴责。
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并没有杀犹太人,只是从头脑上,从身体动作上参加了一部分。
而真相是,他们一起合作杀死了犹太人。
2
影片中艾希曼一直在逃脱罪责。
他说他什么都没做,只是执行命令。
有的时候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为了执行命令而头脑糊涂的军人。
有的时候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为了帝国理想而背弃良心的可怜人。
可是不论他怎么做,他都不能掩盖一件事,就是在他的手里,杀死了几百万犹太人。他亲手建议批准了毒气室,他让那些人把犹太人运往他管理的臭名昭著的奥斯辛威集中营。
当他声称自己看到杀人呕吐的时候,他不能停止吗?
如果他不能阻止,他不能离开这个职位吗?
可是不行,他还是安然坐在那个位置上,并且认为自己可以一直安然无恙地扮演魔鬼。
3
影片的最后,是审判的他的人说的话。
他说专政带来了对暴力的不受控制,所以要维护民主。维护民主带来的那一点对人类良心的维护。
的确如此,可是什么是民主,用什么制度去维护民主呢?
多党制吗?可是多党制的美国还是对中东出兵。几个自称民主的郭嘉也曾经心安理得地对几个地域殖民。
他们的民主,维护的只是他们自己的自由。
一旦民族情绪喧嚷起来,他们就会成为屠戮别的地域的野兽。
当时的德国,只是做得比他们过火一些罢了。
所以,什么可以阻止对其他民族的暴力?什么可以维护人类的良心?
我不知道。似乎当我们迈入精密现代的郭嘉,我们就没有办法维护良心了。
我们只是随着指令转动的机器上的一个小小零件。
而我们的情感,会被倾轧而过,就如同倾轧过一片无法反抗的血肉。
韩连庆
小时候看过理查德·哈里斯和索菲亚·罗兰主演的《卡桑德拉大桥》,里面有个犹太老头,人很善良,也很精明,随时随地兜售他的生意。当索菲·亚罗兰差点赶不上火车时,他把她拉上车,说她之所以误点只怪她的小手上缺一块表;当火车无法按照行程到达巴黎时,他对乘客们说:“既然我们到不了巴黎,我这里倒是有块法国手表。”这大概就是犹太人在西方公众眼中的形象:精明、奸诈、狡猾、市侩。可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犹太人非常聪明,从马克思到爱因斯坦,从伍迪·艾伦到斯皮尔伯格,都是犹太人。
基于宗教、历史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西方一直存在反犹传统,但只有在纳粹德国时期才有了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行为。斯洛文尼亚哲学家齐泽克曾以纳粹德国的反犹主义为例来阐明意识形态是如何运作的。如果有人试图客观地看待犹太人,以此摆脱“反犹”的偏见,那么这个人依然是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因为纳粹的反犹主义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它不是在意识的层面,而是在无意识的层面上决定了如何看待犹太人。例如一名反犹分子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犹太人跟其他人一样,不像宣传的那样是阴谋家和盘剥者,这时他就会想:“犹太人把自己的真实本性隐藏在日常生活的表象之下,这种阴险狡诈才是犹太人的本性!”只有在这时,纳粹的反犹主义才算“大功告成”。
纳粹之所以痛恨犹太人,有人认为源于希特勒早年的经历,也有人认为是纳粹少数高层的偏见,但齐泽克认为,纳粹的反犹主义是把社会固有的对抗具体化了。任何一个社会的内部都存在矛盾,纳粹却把这种内部的矛盾置换成外部的对抗,把犹太人当作外来的入侵者,破坏了社会有机体的平衡。因此,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消灭犹太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粹的“革命”是虚假的“革命”,没有触动任何问题。这就类似于国内前几年流传的“河南人缺德”的说法,让国人对河南人普遍产生了抵触情绪。河南人可能确实存在欺骗、造假等行为,但这还不足以解释这种偏见为何流传如此之广,更恰当的解释是河南人成了“替罪羊”,用来掩盖整个中国的道德失衡。
犹太人大屠杀“最后方案”的主要执行人阿道夫·艾希曼曾把犹太人比作人身上的寄生虫,必须消灭掉。1960年他在耶路撒冷接受审判时,极力否认自己的罪行,认为自己只是在执行命令,目睹审判后的犹太裔美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由此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得出了“平庸之恶”的结论。
传记电影《艾希曼》以当年以色列审讯艾希曼的手写记录为基础,还原了艾希曼的真实面目。影片采用时空交叉的形式,一边表现的是以色列多方寻找证据证实艾希曼矢口否认的罪行,另一边表现的是艾希曼当年制定各种方案屠杀犹太人和从中攫取好处,谎言和事实形成了鲜明对比。当审讯官最终拿出确凿证据,质问他为什么屠杀犹太人时,绝望的艾希曼说:“因为他们是犹太人!”
电影中有个艾希曼在办公室枪杀一名犹太婴儿的情节,枪响之后镜头切到他在接受审问,说了句“但是我没有……”。导演在这里玩了个花招,挑逗观众“淫荡的想象”:我们当然希望艾希曼说他没有枪杀那名婴儿,我们甚至希望艾希曼真的像阿伦特说的那样只是“平庸之恶”,可艾希曼说的却是“但是我没有找到灵魂的伴侣”。以色列精神病专家曾发现,艾希曼是“一个具有极其可怕而永不满足的杀人渴望的人”,“一个具有倒错的施虐人格的人”。
艾希曼在为自己辩护时曾引用了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伦理学,认为自己只是在履行应有的职责。这也是康德的伦理学经常遭人诟病的地方,因为其基础是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命令,要求我们履行职责而没有涉及具体内容。但是从法国哲学家拉康的角度来看,康德的这一“缺陷”恰恰是个“优点”,为伦理主体的自主和自由留下了空间。这意味着我们有责任将抽象的道德律令转换成具体的义务,不能以履行职责的借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责任。
(发表于《中国科学报》2015年1月9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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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艾希曼以色列审讯过程的精准再现。从剧情张力角度而言可能略有欠缺,但在法律和哲学内涵上却意蕴丰富,影片最为精彩之处,就在于对法律层面的程序正义和哲学层面的“平庸之恶”的生动刻画。
这不仅仅是一场讯问,一场审判,更是一场关于以色列民族过去与未来的意志之战。罪恶就是罪恶,凶犯就是凶犯,那些仅仅因为纳粹英伟的制服而为罪恶减色、为凶犯辩护的人(豆瓣就有一大群)的心态着实令人难以理解。Thomas Kretschmann饰演Eichmann这样的角色实在是轻车熟路。
重心不稳,上尉的比重过大,跑偏了。对于平庸之恶並没有深挖,如果仅作为纪录片,就别起这个片名,叫“审判艾希曼”算了。
因为是托马斯.克莱舒曼主演的,所以我耐心看下来,其实还是不错的·
作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这本书的阅读参考还是不错的,书中审讯部分被影像化了之后,艾希曼这个“记性不好”的小官僚形象更清晰可感了。
这部电影并没有展现出Eichmann身上的平庸的恶,只塑造了一个平面的刻板的纳粹恶魔的形象,非常cliche。审讯组织得混乱毫无章法,问了半天Eichmann有几个情人,难道他犯的最大的罪是生活作风腐化罪?
该发力的地方很平庸,该沉稳的部分却浮躁。两个字:洗地。
电影多少赋予了这样一个死有余辜的冷血杀人魔人性的底线。曾经犹疑的手枪,对亲生骨肉的牵念,他于1962年5月31日被判绞刑,最终那封信还是递出了。Thomas塑造的Eichmann形象与真实人物颇为相似,监狱中受审过程淡定的令人生畏。
2016.10.07和“平庸的恶”唱反调,片中的Eichmann表现出很鲜明的人性,所谓“执行命令”则明显是妄图逃脱罪责的托词。而且我印象中,审判Eichmann之前,以色列民众的主流情绪是视大屠杀为耻,并不会如片中表现的那样群情激奋。Thomas Kretschmann的形象或许真是纳粹审美的标杆,难怪总被请去演纳粹。
亮点就是naked金发美人坐在托叔身上挑逗他那幕。英语对白又臭又长,熬人。
真相永远无法被还原,主观因素本就难以探寻,只能推断。恶法非法。程序正义。“我们给他的正义比他们给我们的多。”
过于平淡。大量篇幅纠结于艾希曼收过多少礼物、有过多少情妇?...... 审讯官木有控制场面的能力,最精彩的审讯交锋淡如白水。比较失望
比较浅表,人物不够力度和丰满
处理得过于平淡,分支拖累剧情发展。Thomas叔显老,哎...军装美人迟暮。Fry叔存在感很弱,如果不是那口音没准都会被忽略...
片子有点撑不起片名,艾希曼这条线大多是侧面描写,如果片名是艾希曼的审判会更好一点(托叔的角色这次是被绞死的,好的,又get到新的便当方式了)
气氛足够冷硬,却不够阴寒及骨。帅哥之间的斗法也足够紧张,就是不够动人心弦。不过这片子里几个角都是喜欢的演员。
結尾處上尉對整個案件的回憶和反思很阿倫特。電影所要展示的不是“惡”或者“惡”的結果,而是人對自己的“惡”的不自知。“平庸的惡”存在於每個人,而極權是將每個人的惡的根性放大到極致的罪魁禍首。
拍得稀烂,大费周章审判艾希曼,让以色列这个国家走法律程序制裁犯人就很蹩脚,他们更擅长直接暗杀,做掉你。
套用汉娜·阿伦特的书名,这是一部“平庸的电影”。哦,原来我是冲着艾希曼的主演Thomas Kretschmann来看这部电影的,他是《斯大林格勒》里最英俊的国防军。
这个为嘛没字幕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