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那个会像侦探一样那么短时间去看清楚那么厚的卷宗?
一般陪审员哪有那么好的逻辑推理和强大的信心,能够在专家都认定的结果去否定和质疑??
一般陪审员怎么可能提前跑到嫌疑犯关押的地方,看到了他的手还和嫌疑犯说了话???
最可笑的是,他们的推理漏洞百出,意气用事,乱猜一通,只是正好碰巧被猜对了,母亲是自杀,儿子还碰巧认罪了。。这是极度偶然的。
那假设就是真的是儿子杀了母亲呢?他们还是可以因为锤子不确定用了没,加上母亲自杀前没有喊(其实这个也不确定,那么大雨,一个老人倒着,可能喊了也没人听到),以上的一些胡乱猜测,陪审员就确定不是凶手?这样可能就放过真凶了。。。。
韩国为了缓解长久以来司法不公正行为所造成的国民对司法的不信任,2007年4月30日,韩国国会同时表决通过了《国民刑事审判参与法》(以下简称《国参法》)与《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并于6月1日正式公布。经过七个月的准备时间,两部新法于2008年1月起实行。这是大韩民国司法史上跨时代的变革。国民司法参与之意义在于强化审判之民主正当性、提高国民成熟的法意识、强化司法程序之透明并提高增进对司法之信赖。
其中最显著的是,该制度取名为“参与”,意味着现行制度国民仅止于“参与”,并非直接参与“审理”、“裁判”,仍同普通审理程序般,仅由职业法官所组成之三人合议庭担纲,国民参与所作之评议仅具有建议性质,不具有约束法官的强制效力(《国参法》第46条第5款)。本片中高潮部分也着力于此,即试图探讨陪审员所作评议对审判起到什么样的约束作用。
后来,在2013年根据制度运作的实际情况,韩国大法院向国会提交的陪审制深化改革方案中,该制度有所改变。第一,陪审团的决议分定罪决议和量刑决议。陪审团的定罪决议一般具有约束力,法官必须遵循,除非陪审团的决议明显违背宪法或法律;但是陪审团的量刑决议对法官仅具参考意义。第二,陪审团的决议必须经过四分之三以上多数同意,如果没有达到,法官应当在参考陪审员决议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本案属于《刑法》 第259 條 傷害致死、傷害尊親屬致死
首先,关于陪审员人数。《国参法》第13条规定,陪审员人数为9人、7人或5人。本剧中为何会出现8名陪审员,是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
其次,关于陪审员的资格。韩国非常重视陪审员选任基础的广泛性,这一点在片中也有很好的体现。同时,《国参法》也规定了缺格事由。
最后,韩国选取陪审员的方式为随机抽选和一案一选。
即时审判制度,即将陪审员选任程序与第一次审判程序进行衔接,以排除外界的干扰和防止陪审员腐败。等等。
后记:看这部片子完全是东亚法律制度研究的授课老师要求对韩国陪审团制度进行了解,片子除了一星半点的记录作用以外属于陈词滥调,无甚趣味。
法庭之上,即使证据充分,证据链无懈可击,就一定能得到真相吗?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吗?答案不全是肯定的。
自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以来,西方陪审团制度已延续了八个半世纪,这是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最显性也最本质的区别。韩国于2008年尝试引入陪审团制度,却并不彻底,将陪审团的判断仅作为法官判决的参考。但尽管如此,陪审团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国民陪审团”的名称便已决定了这一制度的国民性,陪审团所做出的判断,强调了国民对善恶的普遍认知,因而很大程度上它有利于被告。
惩罚不是法律的终极目的,绝对的真相并不存在,保护“无罪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对罪恶示弱,而是在捍卫法律赖以存在的基准,划定司法判定的边际。这是两种思维方式之间的博弈,一种是宁可错杀一千无辜也不放走一个真凶,另一种是宁可放走一千可疑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这是对法律正义性的拷问,归根结底是对人性的拷问。
“ 无罪推定原则 ”讲了那么多年,至今在我们这儿寸步难行。韩国的法制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算很好了,当然我的意思是相对于我们而言已经很好了,我们就只能拍个《十二公民》纸上谈兵,YY一番而已。
该片最具思想价值之处是清晰阐明了“国即民”。不能像养猪似的治国,管理人是需要法理的,法理要讲正义性,正义的背后是向善的人性。
燃鹅,本片中陪审员充当警察、检察官,甚至是福尔摩斯大侦探,亲身去现场调查,这些就纯属胡闹了。把真实事件改编得如此戏剧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一种失败。反转再反转,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反转,这是韩国罪案乃至司法博弈类型电影引人入胜之处,却也同样是它无法再往前一步的障碍,它被商业娱乐彻底捆住了手脚。
总体给四星吧。
原创【若木云台】 公众号【爱密莉亚的酒】
May 2020
《陪审员们》作为一部韩国揭露社会现实题材的电影,既在讨论民主法律程序的局限,也在思考对被审判者而言制度暴力的合法性。
首先,法律为什么被需要呢?
「法律是为了不去惩罚人而存在的」用道德价值、生命意义、权利义务等这些社会范畴去界定和判别“保护”的意义。
依照社会契约,以一个公平公正且充满人文关怀的基准为参照,履行尊重并维护身心双重健康、个人私有财产、思想言论自由的“一视同仁”,这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不仅仅是消解职业身份、财富权力、地位阶级等后天因素带来的结果状态,还是取消弱势与强势中间那道纵深万丈的鸿沟,以实现审判的公正不受干扰,生命的尊严得到敬畏。
「陪审团」是常见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他们与法官具有同样的权力,即能够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怎样量刑的权力。
但在审判开始前,不论是对于提出检察诉讼的原告方,还是接受审判的被告方,提前预设「他的话还能信吗?」的疑问,是保证“恶”不被各式偏见所直接盖棺定论的可靠前提。
「陪审员们的意见」作为对案件判决的补充,不是简单印在判决书上的几串符号,它神圣地承担着理性观察、感性审视的职责。
诚然,法律技术问题的缺失是无可更改的事实,但“陪审”的意义本就不在提供更多专业性的见解和判断,而在于从专业之外,发现庞大的法律没有观瞻到的案件局部细节。
可以是对辩护中的逻辑漏洞发起的一次挑战,也可以是为审决提供经验和观点支持,来确保「无罪推定原则」的妥善实施。
更重要的是,以普通人的视角去理解法律的权威性和应用性,这应当是陪审员们之于法律无可替代的民主性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陪审员们作为一个临时组成的团体,本身具有社会背景的复杂性和思维认知的多元性。如何在短时间内达成内部意见的协调一致,是把民意引入法律审判阶段的实验关键。
在片中有提到对于「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暴力隐忧,但置于“陪审团必须遵循全体一致原则”的背景下,让「多数服从少数」成为了民主另一种可能进化的形态。
民主是相较于专制而诞生的。把原先高度集中的权力拆分成若干份,或加以若干的限制条件。如果把专制君权认定为一种形式上的“个人民众”,那么以权力互相掣肘,容许观点的和平争斗就是“集体民主”最明显的表现。
因为「8号陪审员」的意见与其余六人相左,到最后,整个陪审团成员不再是认为“有罪”的大多数,而转化为了一开始支持“无罪”的少数派。
关于本片中“主张无罪”的讨论场景,全程在隐去精英化的侦探设定,通过符合常识的生活经验来挖掘细节对案情反转的推动机会,去寻找让一切逻辑自洽的“原始动机”。
成文的法律来源于习惯法。正是这种最淳朴且真实的生活体验,让语境障碍得以抽丝剥茧,露出其中最本质的人性内核。
从“他/她是怎么做的”到“他/她为什么这么做”,成功把固化的报告说明拆解成一份份心理情绪的鉴别,改变了由“专业”向“结果”的直接突破路径,转为由“经验”向“模拟”再向“结果”的间接步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陪审团为最终审判结果提供的参考性意见,是牵制法律朝着纯粹制度机器演变的一个备用按钮。
类似于“图灵测试”,在法律成为最低限度道德的卫道者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如实反映社会价值倾向、体现人文情感”的反复测试,以确保“法律观念”成为制度执行的倚靠,而非制度的制定成为“法律”的全部内涵。
突出“人”的作用是法律诞生的基础。
也因为法律制度作为“人”统一设计通过的行为规范,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开头所提到的“保护”功能,于是产生的契约效应让“违约”对他人正当利益的破坏遭到制度的禁止。
以陪审员鲜明的感情色彩,不足以替代审判长作出对违反法律者实行强制暴力的制度裁定。但这却又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程序的公平不能保证结果的正义,单纯的制度化操作容易抹杀人性中的悲悯成分。
在执行每一次合法的暴力前,引入陪审员的参考意见,一半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制止审判中存在的谬误,一半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对危害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私行径的确认。
陪审员的意见,不完全专业、不保证正确,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法律范畴内能允许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本身就是法律人文的一大进步。
以上。
虽然很多观众看过本片后会拿美国经典电影《十二怒汉》作为对比,本片也毫无疑问在一些情节设计上借鉴了后者,但在我看来,真正跟《陪审员》可以对标的,是几年前的韩片《辩护人》,当然后者的艺术水准要高出一大截。《辩护人》里的一场重头戏,就是宋康昊饰演的律师与大财团的海归富二代辩论,在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是否能实行民主制;而本片的核心理念则是围绕,由平民构成的陪审团的判断能否推翻来自精英们的判决。
《陪审员》的真实背景,是2008年起,韩国开始试行陪审团制度,本片则是基于韩国第一次有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审判进行的改编。电影一开场,展现的就是全社会对于陪审团制度的疑虑,特别是联系到韩国长期受儒家思想影响和多年威权政体的统治,服从权威和听信精英的心态是普遍存在的。从司法部门的角度,更多是想拿这个案子做一次良好示范——身为平民的陪审员们在身为精英的法官们的引导和带领下,共同合作,完满地彰显一次正义。
这个案子乍看上去证据确凿,以至于尚未开庭之前,法官对陪审员做的“思想工作”已经不是针对有罪还是无罪的判断,而是罪大还是罪小的判断。这个良好的愿景很快就被一位老年陪审员搅局,这位拥有30年从业经验的殡仪馆殓尸工,当庭指出身为法医的专家证人的判断有误,却被法官以他不具备相应的资历而遭到驳回,甚至逐出了法庭。精英系统对于非专业人士的平民百姓的不信任和不屑一顾,由此可见一斑。事实上,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不同,对于陪审团给出的最终决议,韩国法官只需要作为参考,而不是必须采纳。
剩下的七位陪审员的人设也反映了创作者的用意。其中三位是年轻人,有普通打工族、有大学生、有初出茅庐的创业者,作为新生代,他们对于权威是容易产生怀疑的,也正是他们首先提出了对案情的质疑;还有两位算市井小民,一位是中年发福大叔、一位是老奶奶,这样一个群体对于权威的态度具有两面性,既尊重又藐视,容易动摇,他们随后也加入了质疑的行列;最后两位是中产阶级,一位是公司中层干部,一位大概是家庭主妇,他们恰恰是最相信权威和秩序的那类人,觉得专家们给出的种种证据不容质疑。戏剧张力也就是在他们的思想角力之间展开。
而结局我不剧透大家也都能想到:精英和专家也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面对的是每个人都生在其中的日常生活里发生的案件,一个智力正常的平民在经过思辨之后,都可以给出自己的判断。事实上,法官们在长年累月的审判过程中常常会忘掉自己入职时的理想与初心,当女主角大法官(文素丽饰演)在开庭之前漫不经心地给男主角陪审员(朴炯植饰演)随口背诵那些基本的司法原则时,她自己恐怕早已没有按照这些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了,反倒是碰巧被选为陪审员的年轻男主角把这些原则牢牢地放在了心上,也成了最后能够改变法官判决的重要因素。这一剧情设计,再次呼应了《辩护人》里宋康昊按照强权者根本不放在眼里的法律条文来为被告做无罪辩护的情节。法律,求的就是一个真,而在法治不昌的社会里,缺的就是为它较真的人。
电影最后的字幕显示,由于自2008年以来的十年间,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子给出的无罪判决率是没有陪审员参与的三倍,目前韩国国会正在讨论修正法律,让法官遵循陪审员的判决。又一次地,这是庶民的胜利,而韩国电影人适时地参与和展现了这场胜利,供世人做进一步的反思与讨论,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怼天怼地怼自己」的韩国电影
《陪审员》是近期玛妮看过的又一部“怼天怼地怼自己”的韩国电影,影片以2008年韩国首次引进陪审团制度为背景,讲述了一群陌生的陪审员扭转了一件冤案,并拯救了一条人命的传奇故事。
近些年,韩国电影人的“敢拍”已经出了名,讽刺政府、调侃时事的影片层出不穷。但韩国文化本身又深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讲究尊卑、强调权威。
所以,当看到这些讽刺时政的电影出现,尤其还带着“改编自真实故事”几个直冲人心的大字,人们很容易就会进入一种“正义不会迟到”的环境中来,热血沸腾。
但正义到底是什么呢?
韩国电影的回答是:是对抗、是质疑、是不妥协……这种从“顺从”走向“觉醒”的历程,才最触动人心。
《陪审员》如此,它的前辈《辩护人》也是如此。看到它们,我们似乎就能感受到这个国家朝气勃勃的生命力。
一场「伪装正义」的游戏
故事发生在2008年,韩国首次引进陪审团制度,媒体、民众都虎视眈眈地盯着这次改革。
作为司法部门的检察院,更是想通过这第一次的成功案例树立完美的权威形象——一群普通民众与权威的完美配合,塑造出“共同维护社会正义”的假象。
要造一个这样的“局”,必须先设计一个完美的“系统”,一群不太会“反抗”的NPC,以及一群在这个局里面“游刃有余”的高级玩家。
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个“板上钉钉”的刑事案件:一位社会残障人士因为领不到低保而痛杀母亲——无权无势,反诉的概率微乎其微。
并且证人、证词、作案动机、凶器……应有尽有。
只需要不懂法律知识的陪审员做做样子就能顺利收官。
第一批被选中的陪审员们——一群必须具有“普通”属性的民众,在开庭前还被暗示,他们无需对案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只需要凭感觉判断被告“罪大”还是“罪小”即可。
但是,就在这个过程中,这几位看似“事不关己”的陪审员却依靠他们的生活经验以及人性的良知不断对案件作出质疑,最终扭转了这部案件的走向,让被告含冤得雪。
法庭上,第一个提出质疑的陪审员是一名从事了30年殡仪馆擦拭尸体工作的老先生,他直接对法医提出质疑:
为什么现场寻找到的凶器与被害人的伤口不一致?
马上,他就被驱逐出这个“局”。因为他的质疑就是在否定权威,绝不能允许“普通民众”拥有这种权利。
那剩下的“普通民众”还有谁呢?
有来自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比如拿着自己的专利,着急在法院申请民事保障的“loser”权南佑。
从小生活不幸,曾与被告生活在一个小区的少女吴秀静,以及一个考了三年才考上法学院大一新生,相似的处境让他们对被告的困难感同身受。
还有一类是以家庭主妇以及大集团秘书助理为代表的中层,他们有着还不错的生活条件与社会地位。
在他们的意识里,利益、时间是做出判断前的先决条件。
当然,还有一类人是墙头草,他们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跟随大多数”,不要挑战“权威”是他们一辈子奉行的行为准则。
这里面很容易就形成一种“拉扯”:
一边是中层阶级对权威的绝对认同和信赖,想赶紧敷衍了事以免伤害他们的利益,另一边则是底层人士一遍遍“被迫”承认被告有罪,被迫忽视那不符合逻辑的案件推理。
本以为这种“拉扯”会很快因为权威力量的压制而消失殆尽,没曾想当这种“拉扯”建立在“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时候,突然变得意味深长。
要不要当「刽子手」
一群从未当过“裁判”的普通民众,却可以直接充当“刽子手”,这样的体验瞬间把人心最深层的善恶给炸了出来。
在手握他人生死权的那个瞬间,人性会变得特别的清晰和灵活。
是跟随自己的内心,谨慎对待一条生命?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浑浑噩噩地跟随游戏规则,完成自己的设定角色?
更可怕的是,这把杀人的“刀”仅仅只需要你的一个签名……
在老陪审员因为“质疑”而被迫出局之后,权南佑在中途离场时碰到了被告,他发现对方的双手已经被烧坏了,根本连凶器都拿不起来,更别提拿着凶器去杀人了。
接着,源源不断的bug被陪审员们找出来:
被告一家的家庭关系非常和谐,为什么会突然亲手杀死自己的母亲?下雨天的晚上,戴着眼镜的目击证人真的看清杀人凶手的脸了吗?被告在案发当天曾惊慌失措地报过案,为何又被发现摔倒在楼梯间……
本来已经有了结论的案件,在陪审员的参与之下,再次成为了一桩迷案,陪审团内部也在争执和拉扯间渐渐达成一致,对案件的结论越来越怀疑……
其实不论结果如何,只要审判结束,这些陪审员就还是社会上的精英、女儿的好母亲、超级蓬勃的创业者……
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与恶的距离有多近,更不会有人责怪他们。
只有他们的内心清楚,自己曾经多么随意地审判了一条生命。
文明的胜利
很多人不了解陪审团,或者怀疑陪审团,尤其是当章莹颖这类型案件发生的时候,这种质疑的声音也愈发地大。
陪审团来自英美司法体系,按照英文直译,他们的名字应该是“临时公民审判团”,或者“公民审判团”。
陪审团是指向法官宣誓并且对给定的案件作出“有罪”or“无罪”裁决的一组人员,尤其是指被法律召集听取并且在法庭上做出案件最终裁决的一组人员。
陪审团制度存在最大的优点,是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案件处理结果能够吸收民意,避免仅仅依据承办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个人判断,对案件处理有失偏颇。
这个偏颇,不是指违背法律条文的偏颇,而是给人性留一块余地,理性让位给感性。
到底什么是正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自己的称。
美国伟大的法学家罗尔斯终其一生研究正义问题,最后给出的答案是:
正义离不开直觉。
这是一个吊诡的问题,也许到最后,真正的正义并不完全是法律说了算的。法律可能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但从来没有根本解决过公平正义的问题。
因为法官不可能设身处地理解每一个曾遭受过不公的被告,更不会理解很多重大矛盾纠纷的背后缘由。
而陪审团作为民意的集大成者,它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唤起我们对“善”的感悟,和对“正义”的判断。
现实案件中,陪审团很可能会做出不顾法律的裁判,用直觉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法官愿意倾听陪审团的意见。
美国学者对此解释是,既然陪审团作出不顾法律的裁判,该讨论的是法律是否需要修改,该怀疑的是法律是否公正。
英国法官法官德夫林勋爵曾这样评价“陪审制度”:“由陪审团审判不仅是实现公正的手段,它还是象征自由永存的明灯。”
在《陪审员》的最后,有这样一行字幕:
自2008年以来的十年间,韩国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子给出的无罪判决率是没有陪审员参与的三倍。
人性的复杂程度不可能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来定义,善和恶的边界也不是法庭上的一锤定音。
文明前进的每一步,都值得欢呼。
真实事件改编,但是实在和十二怒汉太像,不得不说是翻拍。整体看下来一直说大家很负责任,其实我看还是不负责任,前半程为了自己早点回家想判有罪,后半程打着同情罪犯的名义在事实无法完全清楚的情况下,主观善心大发无视罪犯责任通过无罪,看起来就是怕承担催回他人人生的风险。。片尾说陪审团参与的案件比其他类型无罪率高三倍,不得不说这些法律无关人怕士会出于各种原因出具无罪判定,例如怕穷凶极恶的报复,“所谓的善良”等等。陪审团制度其实也很有争议,取决于人们高度的法律常识,不止是有善心就够的。
真敢拍,居然这样自黑法律体系,真赞,就喜欢看这种颠覆
挺好的,竟然是个真实案件
与其讲是模仿十二怒汉,不如说是一部很好的普法教育片,04年开始酝酿,08年开始实行,韩国的陪审员制度,也是让更多的国民参与到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其本意也如电影中所传达的,法律不是用来处罚人的,而是树立一个公平的原则
居然是真人真事。居然到了2008年才有陪审员。无罪推定,利益归于被告,靠的是陪审员的执著和善良,靠的是法官的专业精神,靠的是媒体的监督,靠的是制度的笼子。#20190718
有罪无罪一念之间,看时总想起十二怒汉和失控的陪审团
韩国国民第一次参与审判,欢脱的配乐,搞笑的节奏,让本来没有新意的故事充满了讽刺。是救人还是杀人?是有罪还是无罪?原本就是一念之间,审判也是,天平向哪边倾倒,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最后也是被感动的猝不及防,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展现了人性暖与善。人物也写得好,轻松自在又温暖。
对大家开说,都是一次学习的过程。
人性的暖意发光发热,真相不会浮于表面,要永远保持理智的怀疑与思考。有真实事件打底,架构《十二怒汉》的叙事模式,怎样拍都不会难看。并且在保证了影片的现实意义下还兼顾了故事的可信度,这不妨也是翻拍/改编类电影的一种全新发展方向。
法律部分远不够严谨(比如审判长判决读到一半不跟合议庭其他成员商量就自己改判),但商业化处理成熟。初试陪审员制的失控备足了冲突笑点,韩式夸张表演提升了讨论的喜感和戏剧性。美、俄、中三版的《十二怒汉》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孔武有力的结局,而韩国人却用最擅长的悲情说出“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而存在的”这句话,温婉细腻地在人内心中激生出朵朵涟漪。
贫富小区歧视,精英观与平民观,正义女神清洁大婶;《十二怒汉》变成加上法官的九怒汉,整体不错,就是韩式闹腾得有点过
唔,我觉得特别像《十二怒汉》,没有特别新意的地方,比较中规中矩吧
虽然很多观众看过本片后会拿美国经典电影《十二怒汉》作为对比,本片也毫无疑问在一些情节设计上借鉴了后者,但在我看来,真正跟《陪审员》可以对标的,是几年前的韩片《辩护人》,当然后者的艺术水准要高出一大截。《辩护人》里的一场重头戏,就是宋康昊饰演的律师与大财团的海归富二代辩论,在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是否能实行民主制;而本片的核心理念则是围绕,由平民构成的陪审团的判断能否推翻来自精英们的判决。
聪明的电影。最喜欢清洁工带着男主角去民事部门的一场戏,有一种很好看的狡黠感,也是在此我觉得可以有别于《十二怒汉》的一点就是去大胆的设置了一些行动戏,毕竟这个案件的本身坐在那并不十分好讨论,它恰恰要讲的是,我们从这些重复踏步的讨论中出来,去鉴定,去行动,去存疑,去看看每一个人,而清洁工更是贡献了点睛之笔的名台词:迷宫也是通道。导演的处理是十分厉害的,基于原案件是一个被韩国各种题材都用过的亲情案,在如此老旧的例子上还可以做得情理动人,而摄影方面也非常厉害,围绕着男主角的那个颠倒镜头不说,室内人像的拍法也颇有结合综艺摄影之感,去“抓”你,比很多想当然的手持要更有生命力,最后死亡场景的还原更是太厉害了,摄影表演剪辑的高效统一,催人泪下。文素利的表演也是本片一大优点。
还不如直接翻拍《十二怒汉》呢,想讲自己的故事,还套上了真实改编,可讲的真不怎么样。剧本缺乏打磨,主要角色缩减为8个,群像戏拍的依然差太多。最近半个月看了三部韩国,比《小委托人》和《证人》都差了不少。本来这个故事可挖掘的角度挺多的,瞥了眼导演处女座,难怪会这样了。
以黑色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一个非常严肃的故事(真实事件改编);《十二怒汉》的大框架,精彩的本土化移植;故事层层推进,反转既虐心又温暖,韩国电影人再一次成功的把本国的司法系统、集体主义、精英主义喷了个狗血淋漓,痛快的展现了一场“庶民的胜利”,一种“文明的胜利”。“法律可能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但从来没有根本解决过公平正义的问题。 ”“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而存在的”。影片的立意很高。人间律法、司法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难能可贵。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虽说人韩国08年才开始实施陪审团制度(08年至今陪审团决定仍是审判员参考项),但还是很羡慕。和西德尼那个「十二怒汉」差很多,还是没摆脱韩式调味,很多地方显得刻意。就算刻意,他们好歹也在用电影表达东西啊。看完电影的这个感觉让我觉得值回票价。
整体有趣节奏也在线,挺不错的一部法律片。韩国影视题材这几年多了很多法律类型的片子,还挺有意思的。文姐姐演法官实在是太好看啦。
虽说是根据韩国真实的刑事案件改编,但也未必太像《十二怒汉》了吧。同样都是一起看似板上钉钉的刑事案件,实际上却暗藏玄机。同样都是通过陪审团们的意见改变了审判长最终的判决意见。唯一不同的是,通过一些小细节的喜剧设定,让剧情在严肃的审判过程中有了一丝丝的趣味。「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才存在的。但没有任何基准,怎么能处罚人呢?所以呢,为了不让随便处罚人,才有了处罚基准。那个基准就是法律。」可惜电影的立意却仅仅止步于此,让我诧异向来对政治敢说敢言的韩国,居然如此浅尝即止。不过瑕不掩瑜,我仍旧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我很喜欢《十二怒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