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山杠爷》在单纯的故事层面上看可能只是一部讲述偏远山村的当家人山杠爷为群众着想,却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村里搞“独裁”最终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的电影。但如果稍微深入一点点去看,实际上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故事背后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有多么的深刻。
虽然电影没有交代具体的时间,通过剧情中设计的台词和画面上演员穿着的服装以及道具置景我们获取到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1.文革结束后;2.改革开放开始;3;国家开始痛定思痛进行法制建设。在片中不断的有角色提到例如批斗这样极具有文化大革命色彩的词汇,而恰好只有刚刚经历过文革的人才可能对这段历史依然历历在目;在电影中各个角色的回忆里,出现了包产到户,山西挖煤打工等一系列改革开放后才会出现的事件;而关于法制建设的主题,电影从一开始就通过山杠爷孙子的台词留下了伏笔——当孙子告诉山杠爷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时候,三杠爷表示不相信。而这一事件的发生,除了为后文埋下伏笔,也是侧面交代出我国正在进行法制建设的时代背景,普法教育已经开始逐渐普及到农村。再深入一点观察,山杠爷也只不过是当时社会上许多干部的一个缩影,堆堆坪发生的事更多折射的是八十年代法制建设时的普遍现象,我们更应该去思考如何在“法治”和“人治”之间进行一个折中的取舍。
在社会背景衬托下,几个主要的元素被导演安排完毕,其中几对主要矛盾——新旧时代的交替,城市和农村的矛盾以及法律法规(法治)与民意和现实(人治)不匹配的问题逐渐展现出来。在电影里导演并没有去大力渲染偏远山村的贫穷,这非常值得我们去深究,因为导演始终把主要矛盾放在法制与现实的主要矛盾上,过度地去渲染贫困反而会使电影主题脱离正轨。关于如何凸显法制与现实产生冲突这个矛盾,导演是很巧妙的将新旧时代交替和城市与农村这两段矛盾当做“绿叶”去衬托“法律”这朵红花:用文革时期的落后思想做事,却是为了整个村子的利益着想——将人绑起来游街,私拆别人的家信,虽然这一系列的旧方法有效果,但法律无情,这是新时代的规则向旧时代的规则开了火:而城市和农村这对矛盾体现最深刻的地方,则是山杠爷对法律的理解和城里来的检查官产生了冲突,双方各执一词。山杠爷表示这我们堆堆坪有堆堆坪的规则,我们这地方的人没对读过书,刁民是不吃城里人那一套的。主张用人治来管理村庄。而检查官则是强调以法治人,一切以法律为标准,哪怕在管理上山杠爷是对的,但他还是违反了法律,虽然检查官同情他,也为他感到遗憾可惜。在导演范元看来,山杠爷工作方法尽管有许多不正确之处,但在其生存的土地上却是行之有效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对错问题。
实际上如果只有这些矛盾的话,那么电影中所表现出来的张力还是不够的,导演在所有矛盾冲突里设计了一个中间点——山杠爷在学校上学的孙子。从一开始正是孙子在学习到法律知识后才向爷爷提出了关于法律的疑惑,才有了写信去求证到底是爷爷对了还是课堂上老师讲的对。上文提到在导演看来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问题,而在一个世界观还没完全建立的孩子眼中,他不会去思考那么深的问题,将这样一个孩子设计成一对矛盾的承受点,本身就很具有戏剧性,在剧情上也显得更加合理。
在叙事结构上导演并没有去使用多么高深复杂的结构,一是考虑到题材限制,还有对于观众群体能不能看懂的考虑(考虑到了农村放映?)叙事上只是采用了简单的插叙,通过现实时空检查官不停的走访将每个当事人的回忆串联起来,就像电影里山杠爷说的:“当事人比我知道的清楚。”一样力求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了电影被主观情绪过多的干扰:镜头上,导演用了很多“景框式构图”将山杠爷框在其中,给人压迫感。另外构图上非常的造势,将画面里用人铺的满满当当,有意无意的形成前景中景和后景,显得“热闹”,对于环境交代也只是用的是空镜头摇一下交代堆堆坪四面环山,对外交通不便利的常规操作。
2018年《我不是药神》上映掀起一阵舆论热潮,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所讲述的故事核心与《被告山杠爷》所见略同。都是体现了法律与现实产生错位。而《药神》在结尾致敬了《山杠爷》这部24年前的电影,她们都有一个结局——不被法律认可的好人在警车上受到了无数民众的致意感谢。让观众感动的稀里哗啦,真的是很好的感情升华处理。同时也能让观众对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去进行跟深刻的思考。
《被告山杠爷》采用的是简单的线性结构叙事,然后在故事的发展中加入回忆的插叙。《我不是药神》同样是经典的线性结构叙事,但并没有采用时空交错的手法去进行艺术加工,只是单纯的按照时间线发展下去。这是两部电影在叙事结构上的差异。但这两部电影同为现实主义题材,它们在艺术表达上是可以看出很多共同理念的。涉及到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命题,我们总是要在现实和艺术中进行选取,虽然两部电影里都出现了“黑暗”的一面,也是现实主义题材所要揭露的一些东西,但是“黑暗”的一面并不代表生活本身,要以恰当的艺术方式去把握住社会的主流,引人思考,不回避现实生活的问题,才是现实主义电影的正确创作方式。过于黑暗的可能会引起观众不适,甚至被相关部门限流,而太过正确的又显得虚假教条化,或许相关部门觉得满意,但观众却嫌弃枯燥乏味不愿意看了。
色彩&镜头
《被告山杠爷》是导演范元处女作,同也是为了考虑到农民及普通观众的观影水平问题,没有设计复杂的长镜头调度,只是以蒙太奇为主,进行插叙回忆叙事的编排。构图也多是上文提到的景框式构图。采用的是胶片摄影机拍摄,在画面呈现出的质感上就与《药神》有着区别。《山杠爷》在服装置景呈现的色彩上选择更贴近大山生活的绿色青色蓝色,主要以比较高饱和度的冷色调为主色,其中我们常说的藏蓝色就是主色。其次在画面上色温偏冷,人眼看上去显得淡蓝,是比较贴近现实主义题材的色调,可以让观众保持一种较为平常的心态,以期能在观影时能更冷静更深入的对电影主题进行思考。同时淡蓝色的画面也与堆堆坪村深处于大山之中的自然环境更为符合,也能使电影显得更加真实。
山杠爷自认两袖清风,刚直不阿,最后却“犯法”了,被自己的孙子告上了法庭。
这部电影值得反思的太多,折射的社会问题也实在尖锐,在法律不普及的大山里,人们按照数百年流传的习俗生活着,村里的最高制裁者山杠爷就是一个“法官”,大小事物由他来秉公办理,然而这个秉公是秉的传统所谓公道,而不是宪法。
电影拍摄手法熟练 ,悬疑迭起,故事精彩纷呈,也令人步步叹息。法与德,法与传统,法与教育,都是我国需要去一步步追求平衡的,我国的普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破除传统陋习依然刻不容缓。
一部值得深思的农村电影,诚意推荐
机缘巧合,在法律电影选修课上,走进了堆堆坪,走进了山杠爷的“理想国”,在这小小的山头上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照“上面”的指示守护者堆堆坪的安宁,捍卫着堆堆坪的基本道德准则。
电影一开始提及山杠爷与刚从学堂回来的孙子讨论村规与国法的区别,最终又以孙子主动承认是自己为了弄明白村规与国法哪个更重要而向警察举报了山杠爷作结。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
究其本质,还是应该说法治解放了人治,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正在推进。
山杠爷犯法而不知到认罪伏法这一过程生动地展示了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特殊的法律普及途径,也说明了当下农村普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反观当下,我们的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而法制时代却时不时在倒退,我们在追求所谓“公正”人治的路上破坏了法律底线,阻碍了法治社会建设。我们需时刻警惕山杠爷的“国法就是村规,村规就是国法”思想,时刻谨记“法治高于人治”这一根本指导思想。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多给热心的山杠爷们一点善意,也多给人治到法治的转化一点时间。普法之路漫漫,愿你我携手,砥砺前行。
导师上课讲中国共产党领导方法时提到的电影。很好的一部电影,反映了许多现实问题,从不同角度解读会得出不同的认识。如老生常谈的法理与人情的关系问题、领导方法的问题、基层农村社会的管控与治理问题、开明专制与民主的问题等等。不可否认,山杠爷是一位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执行党的政策不折不扣,清正廉洁,爱憎分明,有魄力有手腕的强势领导,似乎可以算得上现在大力提倡的“李云龙”型干部,放在当下绝对属于干部队伍中稀缺品。但为何这样的好干部,最后仍然免不了牢狱之灾,难道仅仅是因为山杠爷是个文盲,缺钱法律常识吗?或许并不是,从山杠爷和孙子以及县检查人员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山杠爷有自己对村庄管理的非常稳定的理解,他深信法律那一套并不一定适用于堆堆坪,即使他有法律常识,也许他依旧会采用自己的手段。这就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当人们的身子步入现代,而思想却依旧停留在传统,甚至传统因素根深蒂固,基层农村该如何更好地治理?
未完待续~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
本片海报好像小林正树武士反叛经典中的一部,而它的开场设计却又好像是更有名的另一部:某人走路镜头,没给正脸,始终背影,手里攥着东西,来在某宅门前站定,将有震惊当地的大事发生!……李仁堂因此片拿下影帝,他自己也表示山杠爷乃其从影最爱。可个人赶脚,他演得的确挺好,情感饱满激荡,魅力全程主宰,可这个挺好的角色形象更像是建立在尽责且懂法的轨道上!换言之,李仁堂演的更像新时代的焦裕禄,而非氏族独统的山杠爷。虽然我们也能感受到导演试图将影片立场从这一核心角色的性格矛盾对立上向同情认可他的方向尽量挪动几步,甚至还让女检察官动容落泪。可到底他是个法盲闹出了人命啊!此设定的阴影面积实在过于巨大,以至你很难完全接受李仁堂偏主旋律式的诠释方法。当然也不必缩退到秋菊打官司的雷洛生。或许二者之间的某个地方更为合适一些?
即使社会不断进步,也一直会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片面。李仁堂饰演的山杠爷是华语电影里最被忽略的角色,没有焦裕禄、孔繁森的伟光正,也没有姜文的《芙蓉镇》和张艺谋的《老井》的名声在外,有的是他一心为民的义正辞严,虽然也会在某些人的眼里被视为自以为是。
我从一开始就猜出了信是谁写的。倒叙插叙的手法也太小儿科。主题先行的电影让代表法律的公检法人员形象无比苍白。排除了原著小说的话,电影自身的成就能够有多少?在我看来,难题并非是山杠爷的做法是错的,而是从具体情况看来,山杠爷的做法是有理的。而这个背后的实际问题是,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多少年才能实现?
牛逼国产片!山杠爷牛逼的两行清泪!宗族式的基层管理让人联想到白鹿原。朴野的四川民歌恰到好处!三个规则体系的对抗,最后居然具化成一家子的矛盾,结局很像《真相至上》。
想起了李鸿章,时代的悲剧。
一部普法影片 特别是借山杠爷这个角色 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 想要告诉我们 依法治国 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都应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本片更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 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传说中的“乡贤”和“宗族”自治;历史中“乡贤”的尴尬在于,他既是村中“长老”,同时又是国家(王朝)机器的一部分;一面代表“民意”,一面代表“上意”;一面为乡里谋福利、端正风俗,一面为国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于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当上意与民意冲突时,他是对抗国家还是违背民意?他是党员
法治与人治、法理与情理,自古两难全。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法制是行事的警戒线。触犯法律的人在法制面前一视同仁,任何地域都一样,跟什么党没关系。而山杠爷的行为虽然有利于村子的发展和稳定,却侵犯了村民的自主权利,也过于蛮横独裁。影片奖剧情交织在两条线上,让人理解并非要逾越底线才是对的,对村民的各方位的刻画也非常体现那些短视狭隘的思维。
切入角度很不错,冷静客观的展示那个极具代表性的农村社会环境,用多个视点去刻画山杠爷的形象,提出传统与现代、老理与法律、人治与法制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都是在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当时的眼光来看,进步是必需的,山杠爷的命运也是注定的,只是可惜,那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山杠爷处理的问题,现在法律也并没有真正能够完美解决,在当今这个时代,也很有反思意义。电影冷静旁观,质朴流畅,却几度让人泪目,现在的中国电影已经没有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这是一部典型的现实主义佳作,却依旧被不识国货的豆瓣网友给低估了。与《秋菊打官司》类似,影片通过客观、写实的手法,表现出农村复杂的政治斗争,阐述了情理与法律之间的矛盾。通过冰糖葫芦式的叙事手法,由一封匿名信将各个事件串联起来,再以闪回、追溯的方式表现出人治社会虽通情理,却冲动、野蛮,法治社会虽科学理性,却不通情理。以及结尾接露是孙子无意中举报爷爷这个秘密,对于现在看惯了悬疑片的观众来说似乎并不难猜,但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极具艺术性的转折了。可以说《被告山杠爷》这部电影是结合了艺术性与思想性的杰作,片中表达的思想意义绝不仅仅是普法这么简单,这对90年代的中国,甚至如今的中国社会都是具有影响意义的。
记得当时还是看的露天电影,题材甚好,也能反映当时基层现状,不过还是沾染了左翼电影的坏习气,有些为说教而说教了。从村规到国法,从人治到法治,看来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点假的人物形象,所谓高大且无私。违法也违得理直气壮。以命偿命,他应该死刑,如果他不是party member。村规是他定,就像土皇帝。逾期不交公粮就交原定量的1.5倍;媳妇虐待婆婆,就应该游街示众。可是定村规的权力是谁赋予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但是讨论这些没啥意义,因为他所在的party也不是选举出来的。
#百花奖最佳影片##金鸡奖最佳影片##华表奖最佳影片#法治大于人治,此片解释这个命题,其教育意义相当的靠谱啊。
这不是乡土中国,是后文革中国。
套用《乡土中国》的观点,与现代社会追求法治不同,乡土社会是追求礼治的。礼是行为规范,礼治是对规矩的服膺。而堆堆坪是典型具有时间和空间上不流动特性的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已有继替趋势。山杠爷作为堆堆坪一把手,担任了家长式统治的长老,长幼秩序在他的亲为下变得和谐。但是,随着进一步继替,礼治或者人治终将为法治所取代,村规不合国法让长老权力陷入窘境,乡土性也随之崩解。乡土社会中,教化是调解矛盾的最佳手段。随着人性从西方解放,人权在现代法律中愈受重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
电影的角度看平淡无奇,但是留了太多法律问题给我们讨论,多到我一个都懒得说——反正我肯定跟苏力想法不一样。
3.5 最后山杠爷的孙子爆出来是他写的举报信,虽然着实“意外”“戏剧”了一番,但对于电影探讨的核心问题并无帮助,反而是过分成了对这个剧本不小的伤害。94年的片子,难得有对共产党村书记的“好人暴政”的批驳,非常稀少罕见的法治价值的宣传,最后结束前的几个空镜也是令人小意外了一把。
如此偏远的乡村竟然每个人都是一口及其标准的普通话,苏力老师当年竟然说这个地方有本土资源,不可思议
7/10。山杠爷是从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的牺牲品,村里的青壮年想外出发展,山杠爷却拆分私人信件看地址把人找回来束缚在田地,他执行的是大炼钢铁时期的人治:偏远山村刚走上致富,家长制代表旧的权威还未倒塌,村民把面子看最重要,泼妇付电影票被群嘲的面子丢了自杀,妹妹怕抗交公粮的哥哥带去拘留会毁坏名声娶不着老婆而哭求山杠爷,代表法治的女警察面对村办公室满屋子的奖状、锦旗和主席画像(象征道德力量),且山杠爷的蛮横行为把任务办得妥妥当当的事实,反而突出了法治的无理取闹,剧本从一开始就预设了立场把法治的道德基础全然抽空:法治惩罚的是好人,庇护的是泼妇和无赖;结尾山杠爷发现告发自己的是接受法治的亲孙,阻止媳妇打孙子,表面上新的法治权威树立,但新支书说要按山杠爷的老作风,暗示旧思想仍未退出历史舞台。